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3-00544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23-12-15 10:01 |
名称 | :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更新专家库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3-12-13 15:00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更新专家库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相关专家: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专家名单(2022年)》启动更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增补入库
专家增补入库采用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依法办事,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在本专业或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本行业国内外、区内外的相关情况和最新动态;
(三)熟悉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四)一般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涉及环保的相关职业资格,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称限制;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及评估、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七)本人自愿,并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
符合以上要求且有入库意向的专家,本人或所在单位可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见附件2)报送我厅。
二、在库专家更新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2022年)》(见附件3)在库专家若不再有意向担任专家的,可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出库申请》(见附件4)报送我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同时将对存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条情形之一的专家取消在库资格。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为便于审批部门、技术评估单位、建设单位、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公众及时获取专家信息,我厅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在库专家信息,公开信息包括姓名、职称、单位、联系方式(手机、单位电话或电子邮件)、专业领域等方面。如不同意公示相关信息,请提前与我厅联系。
(二)我厅将按照相关流程,对申请增补入库的专家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专家信息对外发布。根据专家库入库基本条件,截至本次专家库更新信息发布之日,年满65周岁的在库专家将默认自动出库。
以上相关附件请于2023年12月25日前,以邮件方式报送我厅。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
附件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专家名单(2022年)》
附件4:《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出库申请》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继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折 乐 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电 话:0951-5160527
邮 箱:nxhjpg@126.com
下载附件:
附件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名单(2022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