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4-0018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4-07-08 17:00 |
名称 | : | 关于陈淑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4-07-05 17:00 |
关于陈淑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4〕46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陈淑敏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关于陈淑敏同志任职的请示》(宁污防党发〔2024〕3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
陈淑敏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综合科科长。
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4年7月5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