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00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5-01-10 16:15 |
名称 | : | 关于顾驭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5-01-07 17:00 |
关于顾驭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5〕1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顾驭程、左正艳、陈海燕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关于顾驭程等同志任职的请示》(宁环监测党〔2024〕3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
顾驭程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与声环境监测科科长;
左正艳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与声环境监测科副科长;
陈海燕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测试科副科长。
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5年1月7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