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00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5-01-21 15:00 |
名称 | : | 关于王志刚等同志党内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5-01-17 17:00 |
关于王志刚等同志党内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5〕1号
各党支部(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接《关于王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环党发〔2025〕5号),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
王志刚同志任水生态环境处党支部书记,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童晓庆同志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党支部委员、书记;
沈伟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委员、书记;
张玺同志任第三监察专员办党支部委员、副书记;
张浩慜同志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书记,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丁文奎同志第三监察专员党支部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马凡同志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樊韬同志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支部委员职务。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在党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