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022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法规处 | 发布日期 | : | 2025-02-11 10:00 |
名称 | :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报告 | |||
文号 | : | 宁环函〔2025〕88号 | 成文日期 | : | 2025-02-08 15:25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报告
宁环函〔2025〕88号
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为重要抓手,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思维,提高依法治污能力,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党组引领示范学。坚持把学法作为必修课,不断健全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印发《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培训拓展学。印发《2024年度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以“生态环境理论业务大讲堂”为平台,常态化举办法律法规、执法大练兵、固危废管理、信息与应急等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三是举办讲座专题学。开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大讲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切实在法治框架内谋思路、做决策,干事情、解难题。四是明确目标主动学。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种政治自觉,采取线上线下研讨相结合模式,充分利用“普法专栏”和“宁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主动把学习成果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等重点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优美生态环境福祉。
(二)系统谋划推进法治建设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党组高度重视。2024年2月,厅党组专门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通过“宁夏生态环境网”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2024年4月,厅党组专题听取厅系统2023年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贯彻措施,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宁环办发〔2024〕18号),把法治建设纳入厅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明确思路,紧盯重点,合力推进。二是选优配强队伍。将党员干部法治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重要内容,及时把政治执行力强、法治素养高、法治工作能力突出干部培养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24年累计提拔使用从事法治工作的干部2人,晋升公务员职级4人(次)。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厅党组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建立法治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经费保障和监督检查,坚持年度检查和阶段性检查相结合,积极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升,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开展实施《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效果评估,专题向自治区人大汇报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情况,上报3个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清理规范证明事项,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级证明事项清单》。全力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做好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组织修订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持续建设公平竞争、高效规范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3.健全完善地方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坚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全力推动和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工作,全力推进依法治污。一是扎实做好立法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自治区人大颁布施行,开展《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并报送调研报告,提请自治区政府废止《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对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形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后在厅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动态更新权责清单。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规章立改废释实际及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职责调整情况,报请自治区党委编办动态更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职权,确保依法依规履职。四是落实依法决策。有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环节。五是推进标准制修订。制定并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并发布《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推进《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管理规范》和《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报告编制技术指南》编制工作。
4.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提请厅党组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燃气安全、自然灾害、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召开6次厅安委会会议,对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制修订《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隐患排查重点事项清单》等,制作《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一图读懂,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标准体系宣贯,指导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推动各处室、各单位加强各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切实营造良好生产环境。
5.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用建设。一是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组织修订《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向社会公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全区共参评企业1636家,其中,绿牌企业1507家,蓝牌企业98家,黄牌企业23家,红牌企业8家,参评企业数量较2023年的1479家增加了157家,参评率提高了9.6%。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做好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二是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加快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对已处罚的企业,明确告知信用修复途径和修复程序,指导帮助受处罚后切实整改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2024年以来协调自治区社会信用中心为宁夏万香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修复信用,使企业卸下负担,全力开展生产经营。三是严厉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复核全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共64份(报告书32份、报告表32份),开展2016-2022年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环境风险评价专项核查44份。持续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以首次申请、重新申请为重点,线上抽取371张、现场复核26张排污许可证,对全区1830家排污单位提交的2023年度执行报告进行内容规范性审核。
6.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紧紧围绕污染防治形势任务,科学统筹年度执法任务,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和专项检查行动。2024年,全区通过执法检查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839个,下达处罚决定书402份,罚款4785.06万元。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共24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3件,实施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10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0件。二是全面优化执法方式手段。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问题整改督办工作规程(试行)》《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监督帮扶工作方案》,全面构建“线索识别-问题排查-调度督办-整改销号”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加大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全流程闭环督办力度,完成行政执法处罚一体化建设项目,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拓展优化移动执法系统功能,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执法活动全流程、全要素留痕。三是积极发挥执法服务作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职能作用,研究出台《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优化执法和监管方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指导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模式,落实正面清单差异化监管执法模式和包容免罚清单制度。2024年,全区不予行政处罚42件,免罚883.34万元。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召开2次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座谈会,积极听取32家企业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涉企行政执法存在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工业园区开展“送法入园入企 护航绿色发展”普法宣传活动,帮助指导企业分析解决问题,共组织开展7批次普法宣传活动,涉及全区500余家企业。
(三)积极营造法治政府绿色理念氛围。联合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六五”环境日和自治区第二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结合做好“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生态环境“五进”宣传与志愿服务活动30场次,发放生态环境宣传品10万件。通过宁夏新闻联播、“宁夏生态环境”新媒体平台对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违法企业6批次18个典型案例等曝光,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广泛运用银川市100个社区宣传栏、3000多个电梯轿厢、广场LED屏、高速公路擎天柱宣传牌,面向社会广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八五”普法宣传还需精准发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还需持续强化;法治审核专业力量相对不足,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差距;加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定期学法制度还需不断强化。
二、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将保护好“一河三山”生态环境作为谋划改革发展和推动工作落实的基准线,在健全法治建设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体系、精准开展法治教育、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聚焦发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美丽新宁夏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有机结合,统筹抓好学习教育,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学深悟透,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不断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建设,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管理规范》和《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报告编制技术指南》编制,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以更大力度护航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生态环保法治底座和基础。
(三)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等创新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强化移动执法系统运用,提升执法效率。持续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推进大练兵制度化、专题化和实战化。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
(四)以法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严格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扎实推进年度法治工作落实,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履职,维护公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学法、用法、普法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常态化政务服务机制,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积极创建生态环境普法品牌。巩固提升“六.五”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品牌,积极打造“建设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宣传活动品牌,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五进”活动,持续开展“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组织实施 “一河三山”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强大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