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20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土壤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 | 2025-06-26 18:00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25〕426号 | 成文日期 | : | 2025-06-24 18:00 |
[A]
[主动公开]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7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5〕426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就杨旭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惠农区和美村庄建设及小城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来,自治区累计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11.76亿元,带动地方投资25.82亿元,实施污水治理项目371个,累计建成处理设施383座,建设污水管网4137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6569吨/日,受益农户39.8万余户,受益人口132万余人,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39.61%。
一、政策制度不断完善。自治区出台《宁夏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审核要点》《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意见》《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规程》等,修订《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700-2020),有效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2个县(区)全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办法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
二、顶层设计不断优化。综合考虑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工艺和出水水质标准,治理模式选择更加符合区情农情实际,彻底扭转了脱离农村实际,照抄照搬城市污水治理模式,盲目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标准错误做法。靠近城镇、可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村庄,优先考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生态环境敏感地区,采用污水处理标准较为严格的工艺技术;人口规模较大、居住相对集中、环境要求较高的地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分散、人口规模小、干旱缺水的非环境敏感区域,鼓励采用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或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采用分散处理为主的简单治理模式。
三、项目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9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财政厅对各市、县(区)申报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逐项进行实地考察和严格审查论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严把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维护简便、务实管用的入库审核关,通过审核入库的项目,自治区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做到了“能支持全支持、应支持尽支持”。对脱离实际、片面追求“高大上”的项目坚决不予入库、不予支持。2019年以来,支持惠农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5个,资金2583万元。
四、资金保障稳中有升。自治区财政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管网配套和已建成设施及管网提标改造等工作,近年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补资金规模稳中有升,有力地支撑了农村污水治理率的稳步提升。针对各县市区项目申报数量下降的趋势,积极争取,及时将奖补资金支持比例由30%提高到40%,支持力度甚至超过了一些经济发达省份,有效缓解了县(区)财政压力。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紧盯职责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治理工作成效,强化服务监管,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指导帮扶,推动惠农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做出积极努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惠晓舟 联系电话:<0951>51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