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21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土壤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 | 2025-06-25 17:20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5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25〕421号 | 成文日期 | : | 2025-06-23 17:00 |
[A]
[主动公开]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5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5〕421号
自治区水利厅:
现就杨红英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涵养保护与利用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质量为核心,以扭住“双源”为重点,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持续强化污染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全力保障地下水安全,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进展
(一)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与管理。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初步建立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控体系。分区划定工作将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分为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两类,总面积为2460.33km2, 占全区面积的3.70%。其中保护类区域面积597.60km2,根据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情况,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补给区);管控类区域面积1862.73km2,基于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结果,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
(二)推进“一区两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持续推进全区“一区两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同时,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要求,完成全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类项目成果集成,从项目管理、区域概况、环境状况、污染源等方面对全区2018年以来7个已结题验收项目(总投资共4783.64万元)开展集成分析,为健全“十五五”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奠定工作基础。
(三)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全区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行动,督促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开展污染溯源、断源和风险管控。通过系统排查、认真研判,科学确定并发布年度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监督指导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落实法定职责。
(四)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在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基础上,依法清理整治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突出违法问题。累计投入中央、自治区水污染专项资金9000余万元,支持各地实施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启动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源风险管控、进一步全面完善地下水监测预警体系和强化地下水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加强污染源监测与执法协同联动,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地下水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向土壤、地下水渗排偷排污染物等严重违法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惠晓舟 联系电话:<0951>51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