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215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日期 2025-07-04 11:21
名称 关于文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号 宁环党发〔2025〕59号 成文日期 2025-07-03 18:05


关于文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5〕59


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关于文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关于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

文娜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危险废物管理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固体废物管理科科长职务;

王丽君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固体废物管理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电子废物管理科科长职务;

柴春红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化学品环境管理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危险废物管理科科长职务;

任丽春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电子废物管理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化学品环境管理科科长职务;

康发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任职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573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