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215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5-07-04 11:21 |
名称 | : | 关于文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党发〔2025〕59号 | 成文日期 | : | 2025-07-03 18:05 |
关于文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5〕59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关于文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关于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
文娜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危险废物管理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固体废物管理科科长职务;
王丽君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固体废物管理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电子废物管理科科长职务;
柴春红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化学品环境管理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危险废物管理科科长职务;
任丽春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电子废物管理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化学品环境管理科科长职务;
康发明任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任职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5年7月3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