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00001434911640000MB190962X6/2025-0023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综合处 | 发布日期 | : | 2025-02-28 16:10 |
名称 | :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发〔2025〕20号 | 成文日期 | : | 2025-02-25 12:30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安排,扎实做好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奋力推进美丽宁夏建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的落实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年,也是研究编制“十五五”规划、谋划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的规划年,对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至关重要。总的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积极争创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坚持把呵护好“一河三山”作为谋划改革发展的基准线,进一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筑牢西北生态安全屏障,高质量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任务,让“塞上江南”越来越秀美,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
一是统筹推进美丽宁夏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美丽宁夏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统筹推动省级、城市、县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持续实施美丽河湖建设行动,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系统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构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1+N”规划体系。研究制定美丽宁夏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二是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关政策。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优化执法和监管方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的若干措施》,更好支持服务民营经济绿色发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强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和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保障。大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持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实践、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加强重点区域预警帮扶,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和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深度治理。加快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推进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提级扩面”和差异化管控。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管控。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力度。强化扬尘、油烟、恶臭等大气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推进“宁静小区”建设。
四是持续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湖、沟)排污口分类整治行动,2025年,基本完成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主要排水沟排污口整治。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摸排并治理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清单外黑臭水体,确保动态清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与水质专项调查,推动新增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整治,推动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工业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推进引黄灌区排水沟综合整治,分类治理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和农田退水,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
五是持续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水土共治,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保护,落实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实施自治区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整治,推进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保障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六是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并开展进展成效评价。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场排查,推动综合利用处置。支持废弃风电光伏组件设备、动力电池污染防治项目。加强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开展产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推动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稳中有降。推动重金属排放总量较2020年下降1%。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开展化学物质调查评估,严格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监管。协调督促住建部门扎实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加快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七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稳妥推进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落实。扎实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复)查,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日常监管。积极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和试点带动。实施碳足迹管理与评价示范项目、碳普惠体系建设项目。持续推进甲烷排放控制行动,开展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建立完善自治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机制,推进适应气候变化“十大行动”。持续深化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和“碳普惠”体系试点建设。
八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谋划编制“十五五”全区自然生态保护规划,深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顶层设计。持续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双月度遥感监测监管,督促违法违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指导推进六盘山“山水工程”。扎实开展全区及典型区域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完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年度自评估。
九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实施《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落实年度报告制度,跟踪评估执行进展。组织开展全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谋划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加强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
十是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和辐射安全事故。持续推动落实化工园区、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一河一策一图”。强化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区市两级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应对处置能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加强跨部门、区域、流域、领域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协作。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闲置、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做好高风险移动放射源风险防范,推动建立横向到边的联防联控监管机制。强化辐射监测应急能力提升,完善区控辐射环境监测网,指导地级市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健全辐射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十一是全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和自治区“四防”常态化督查通报问题整改,强化调度督促,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巩固提升全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动问题全面整改清零。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
十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升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提高分区管控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建设。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开展第三披露周期工作,落实《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持续实施环境信用评价。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入推进排污权改革,探索开展火电项目跨行业排污权交易,打破“专量专用”限制;谋划挂牌转让、集合竞价转让等二级市场交易模式,提升交易活跃度。加快推动碳排放权改革,研究建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监管机制,推动碳排放管理体系地方标准出台。
十三是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核心,以执法大练兵活动为统揽,扎实抓好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整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开展“两打”行动,持续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数智化转型,开展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监管闭环,推动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全面衔接。
十四是强化生态环境监测。启动“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环评与执法协调联动,加强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推动建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
十五是强化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外引内联”,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实施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项目,深入开展东西部科技合作及帮扶。着力推动国家重大投资政策落地,扎实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竞争性评审,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全面深化“政银企”合作机制,拓宽生态环境领域绿色信贷投入。统筹推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监测监管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和绩效管理。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
十六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组织开展宁夏第三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和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继续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做好新闻发布和政务新媒体宣传,持续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不断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十七是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化“五型”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办理和督查工作,确保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全区生态环境领域落地生根。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十八是持续深化思想理论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细研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读书班、学习班,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交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挖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型实践案例,讲好宁夏生态文明建设故事。
十九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实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以党的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成效。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四个以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十是持续强化生态环保铁军建设。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加强生态环境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选拔,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务实推动干部交流轮岗,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开展“找问题、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专项行动,强化严守基本规矩、严把基本标准、严格基本程序、提高基本能力、提升基本素质的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强化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水平。加大人才“引育留用”服务力度,做好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储备。加强工作研究,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