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365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执法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25-11-19 08:49
名称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文号 宁环规发〔2025〕15号 成文日期 2025-11-18 17:20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宁环规发〔202515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环办执法〔20254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清单》自202512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1219日,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2版)>的通知》(宁环规发〔20225号)同步废止。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11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