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5-00411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5-12-22 15:52 |
| 名称 | : | 关于杨立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 | 宁环党发〔2025〕93号 | 成文日期 | : | 2025-12-19 15:50 |
关于杨立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环党发〔2025〕93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2025年12月11日会议研究,决定:
杨立勇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三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四级调研员;
张宏斌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三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四级调研员;
陈晨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麒雯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环境宣传教育科科长,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环境宣传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马洋任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机动车污染防治科科长,免去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机动车污染防治科副科长职务;
吕诚任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机动车污染防治科副科长;
张超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杨乐任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王麒雯、马洋、吕诚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5年12月11日起计算;其他人员任职时间从2025年12月11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