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6-00009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责任部门 | :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发布日期 | : | 2026-01-15 16:55 |
| 名称 | : | 关于宁夏鸿盛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申请的批复 | |||
| 文号 | : | 宁环审固体函〔2026〕12号 | 成文日期 | : | 2026-01-15 16:55 |
关于宁夏鸿盛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申请的批复
宁环审固体函〔2026〕12号
宁夏鸿盛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鸿盛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原料(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的申请》(宁鸿发〔2025〕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你公司2025年7月至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设施停用。
(二)你公司现贮存危险废物共8127.37745吨,其中2025年1月至3月收集废催化剂(HW50,772-007-50)89.60吨、废催化剂(含铜废催化剂)(HW50,261-167-50)159.82吨、废加氢催化剂(HW50,261-016-50)38.22吨、废催化剂(HW50,261-173-50)64.26吨、废镍催化剂(HW46,900-037-46)27.98吨、废预加氢催化剂(HW50,251-019-50)8.56吨、含锌废催化剂(HW50,261-155-50)53.02吨、压滤固废(HW50,261-152-50)6.02吨、S4-2废催化剂(氯化)(HW49,900-039-49)291.477吨、废活性炭(HW49,900-039-49)118.9975吨、废活性炭/抽滤废渣(HW49,900-039-49)45.04吨。2025年1月至3月收集上述危险废物共902.9945吨贮存时间已满或临期一年。
二、审批意见
(一)同意你公司现贮存2025年1月至3月收集的447.48吨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申请,其中废催化剂(HW50,772-007-50)89.60吨、废催化剂(含铜废催化剂)(HW50,261-167-50)159.82吨、废加氢催化剂(HW50,261-016-50)38.22吨、废催化剂(HW50,261-173-50)64.26吨、废镍催化剂(HW46,900-037-46)27.98吨、废预加氢催化剂(HW50,251-019-50)8.56吨、含锌废催化剂(HW50,261-155-50)53.02吨、压滤固废(HW50,261-152-50)6.02吨,延期贮存至2026年6月30日。
你公司应切实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合理制定危险废物利用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在延期贮存期限内对上述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利用,并及时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利用情况。如2026年6月30日前未能完成上述危险废物利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交其他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不同意你公司现贮存2025年1月至3月收集的455.5145吨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申请,其中S4-2废催化剂(氯化)(HW49,900-039-49)291.477吨、废活性炭(HW49,900-039-49)118.9975吨、废活性炭/抽滤废渣(HW49,900-039-49)45.04吨。
你公司应制定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上述455.5145吨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并及时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报告转移处置情况。
三、管理要求
(一)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持续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严禁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存放,严禁延期贮存期间出现危险废物超高堆存、洒漏等现象,落实危险废物贮存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要求,防范环境风险。
(二)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应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安全规范贮存危险废物,妥善转移处置900-039-49类危险废物,及时检查整改情况,2026年7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