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6-00023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6-01-29 10:35 |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
| 文号 | : | 宁环办发〔2026〕3号 | 成文日期 | : | 2026-01-28 17:00 |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环办发〔2026〕3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经2026年1月2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会议研究,现将生态环境厅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杨文同志(党组书记、厅长)领导生态环境厅工作,主持生态环境厅党组工作。
杨照明同志(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党组书记、厅长负责政务、宣传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监察、科技、财务、水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环境信息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科技与财务处、水生态环境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生态环境厅第一、第二、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尚静同志(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党组书记、厅长负责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土壤环境管理、农村环境保护、生态保护、法规标准等工作,分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土壤生态环境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法规与标准处,自治区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杜鹏同志(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党组书记、厅长负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干部人事、老干部管理、大气环境管理、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生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生态环境监测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刘福龙同志(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焦文涛同志(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厅长负责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分管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李彬同志(监察专员,第二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负责生态环境厅第二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
曹玉明同志(监察专员,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负责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
樊永学同志(监察专员,第一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负责生态环境厅第一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
王兴文同志(二级巡视员)协助副厅长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俊江同志(二级巡视员)协助副厅长工作,抓好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环境信息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海军同志(核与辐射安全总工程师)协助副厅长抓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生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
崔玉兵同志(总工程师)协助副厅长抓好生态环境科技、财务、宣传教育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运转,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实行AB岗工作制。杨照明和尚静互为AB岗,杜鹏和焦文涛互为AB岗。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