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40000MB190962X6/2026-00142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日期 2026-04-17 17:25
名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稳增长促发展建言献策“金点子”行动2月份意见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宁环函〔2026〕198号 成文日期 2026-04-16 17:00

[A]

[主动公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稳增长促发展建言献策

“金点子”行动2月份意见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6〕198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关于转办自治区政协稳增长促发展建言献策“金点子”行动2月份意见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就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张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光伏+治沙”科技支撑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践行国家“双碳”战略与荒漠化防治工作部署,依据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的相关职责,推动荒漠生态修复与清洁能源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一是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区及典型区域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综合研判2020-2025年宁夏全区及典型区域生态状况及其变化,提出对策建议,对于夯实光伏开发生态监管科学基础,推动我区荒漠化防治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印发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开发生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强化光伏开发活动日常生态监管,提高我区“光伏+治沙”产业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水平,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履行“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等工作职责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三是配合自治区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修复的原则,服务指导石嘴山市和固原市推进贺兰山东麓和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协同推荐罗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申报国家项目,全力打好黄河“几字湾”攻坚战,统筹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巩固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41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万云<0951>51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