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6-0017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责任部门 | : | 法规与标准处 | 发布日期 | : | 2026-05-14 09:00 |
| 名称 | :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的通知 | |||
| 文号 | : | 宁环发〔2026〕34号 | 成文日期 | : | 2026-05-12 17:00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的通知
宁环发〔2026〕34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
为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警示宣传作用,也为总结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继续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实施之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等办案部门,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借鉴。
附件: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的通知.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