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04-18 14:20 点击:
2016年,我区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实行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双约束控制,实施精准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和化学需氧量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34.7586万吨、35.8017万吨、1.6099万吨和21.0524万吨,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2.8%、2.62%、0.9%和0.22%,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科学制定减排工作方案。全面统筹“十三五”总量减排工作,启动“十三五”减排规划编制工作。紧盯国家考核要求,充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2016年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各市政府、宁东管委会及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了2016年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涉及废水、废气、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金属四大类共179家,进一步加强了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
狠抓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全区共完成二氧化硫治理项目122个,氮氧化物治理项目26个,烟尘治理项目156个,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17个。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超低改造任务,对22台机组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实现减排二氧化硫8934吨、氮氧化物9894吨、粉尘2307吨;积极推进华电灵武电厂“东热西送”供热工程等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淘汰燃煤锅炉432台,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4402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对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治理项目304个;实施了2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项目,开工建设了13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了31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严格督查考核。将减排考核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各市县和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自治区环保厅按季度开展督查工作,并向各地下发通报,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推动污染减排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