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07-03 13:50 点击:
通过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我区2017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9900万元。为切实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引领和撬动作用,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全区各有关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以及项目单位负责人召开了2017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监管工作推进会。会议学习传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推进补短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各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市县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单位签署了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督促项目抓紧开工建设,形成有效工作量。强化项目实地检查、建设进度督查等工作,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管理,要做到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规模、标准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运行,发挥效益。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审计、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我委将定期组织项目稽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