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07-07 13:12 点击:
海原县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又是生态移民的重点县,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海原县多措并举防治地质灾害发生。
一是加强群测群防防灾体系建设。根据已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层层落实防灾预案和群测群防措施,为村民发放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对重大险情落实专业检测各项措施,努力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避让;对新发现的可能发生灾害的危险点要迅速落实防灾避险措施,加强监测预报工作。
二是落实监测、预警、疏散和应急措施。对出现的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
三是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各单位指派1名负责人值班,遇降雨天气时要昼夜值班,危险点至少有2名险情巡视人员。发现险情时及时上报,并组织将险情区内居民、财产及时撤离。如果事先有预兆者,尽早制定先驱人员和财产疏散、撤离计划。
四是加强地质灾害评估评价工作。生态移民点、乡村中小学校舍的选址、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将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