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11-15 11:43 点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推进会精神,11月13日,农牧厅会同环保厅对近期秸秆焚烧问题突出的贺兰县、永宁县、平罗县、青铜峡市政府分管县(市)长及农牧局长进行了约谈,对下一步秸秆禁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后,四县(市)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贺兰县进一步压实乡、村、组工作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乡镇处罚5000元,责任人处罚2000元。县纪委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领导进行问责;县组织部门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震慑作用;县农牧部门筹措32万元专项补助经费用于秸秆督查工作,抽调262名巡查员强化巡查。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对举报人每举报一次奖励100元。永宁县进一步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县财政筹措4000万元用于秸秆收集运输补助以及扩大秸秆加工有机肥产能。加大处罚力度,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乡镇处以50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与乡镇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平罗县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采取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各部门压实责任和任务,强化奖惩措施,加大秸秆收集利用力度,杜绝焚烧反弹。青铜峡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紧急动员、疏堵并举,严厉查处秸秆焚烧现象。近期已行政拘留2人,行政处罚5起;市财政筹措1700多万元用于田间地头秸秆杂草集中收集,通过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和集中储存,实现秸秆杂草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