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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多措并举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11-21 10:37 点击:

近期,平罗县紧紧围绕自治区有关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县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加大督查巡查、全面综合利用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到重点禁烧区域开展督查。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村快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奖惩制度,推动工作迅速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印发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张贴到全县各村各队。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张贴标语、专栏宣传、悬挂条横、手机短信、广播喇叭、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流动宣传车、倡议书和致农户一封信等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明确包抓,落实责任。强化乡镇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单元、村民小组为基础”的秸秆禁烧三级管理网络,建立网格化值班巡查、夜查等制度,落实县级、乡镇、村、队、户包抓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四是强化巡查,严格督查。制定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分区域、分片区成立4个巡查组,确保每天至少巡查1次,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巡查。巡查组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区域内是否存在焚烧火点和黑斑进行巡查、并对焚烧火点和黑斑进行取证、检查各乡镇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设立举报监督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诉、举报各种秸秆焚烧污染环境行为。

五是强化引导,综合利用。制定平罗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把秸秆还田、秸秆收储作为主攻方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购置秸秆捡拾打捆机、捆草机、秸秆还田机等农机具并完成一定面积数量秸秆收储,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10%的补贴;对收储秸秆100吨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每吨补贴100元;对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的农户每亩补贴500元;对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贷款用于秸秆打捆及回收的,给予贷款贴息。

六是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对违反禁烧秸秆有关法律法规的农户,不享受当年农机服务项目,列入平罗县农户电子信用档案信息系统“黑名单”,取消优惠利息和贴息,降低信用等级。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与年度考核挂钩,对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扣减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