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11-22 10:23 点击:
为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改善空气质量,优化空气环境,扭转沙坡头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减少2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不降反升的局面。沙坡头区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五个强化”,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按照自治区、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摸排,掌握基本底数,算好时间账、任务账,倒排工期、强化措施,确保在限定的时间内全部拆除。对2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强市场监管,严禁使用不达标的劣质煤,坚决杜绝污染大气现象。
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对扬尘污染源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五定”责任,组织开展对辖区建筑工地、煤炭销售点、燃煤锅炉、垃圾焚烧、鞭炮燃放等的排查整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秸秆焚烧和禁牧封育工作。严格落实秸秆焚烧和禁牧封育“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区农科委和各乡镇协调配合、联动管控,全面加强对辖区秸秆焚烧、偷牧现象进行不间断、无缝隙巡查,加大对秸秆焚烧、偷牧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减少和杜绝了焚烧秸秆、偷牧放牧现象的发生。
强化企业粉尘污染防治。对辖区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责令企业对焦炭、矿粉等堆料全部覆盖防尘网。对水泥厂等粉尘污染较重的企业,监督实行错峰生产,严控空气污染物排放。
强化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制定印发沙坡头区关于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逐一明确焚烧秸秆、企业偷排等污染环境行为的处罚措施,在全社会形成联防联治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保持对污染环境行为的高压态势,为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