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11-28 11:50 点击:
一是逐级压实责任。县乡及时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会议,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包人的工作责任,逐级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开展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重点落实村、队(组)巡查监管责任,对人口集中地区、国省道及高速公路沿线等禁烧区实施24小时值班巡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
三、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建环、农牧、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区污染防治条例》,加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同时,农牧局切实抓好秸秆焚烧的日常监管管理和依法查处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组织技术人员深入19个乡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宣传活动,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秸秆禁烧倡议书,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