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12-11 10:32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中卫市坚持抓源头、抓管控,特别是针对冬季用煤量增大,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的现状,从燃煤锅炉治理、煤炭质量管控、用煤企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狠抓煤炭污染“源头”管控。
一是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全面淘汰沙坡头区20蒸吨/小时以下,中宁县、海原县10蒸吨/小时以下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对确实不能淘汰的,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或“煤改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造。推进企业热源替代城市供热,建成运营中卫热电联产项目,对市区及中卫工业园区进行集中供热。深化燃煤锅炉达标治理,对城市建成区未淘汰及部分企业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除尘、脱硫改造,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达到锅炉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二是全面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督促餐饮业主采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洁净能源,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以减少油烟排放污染;对新申请从事餐饮行业的单位,使用煤炭的一律不予审批。开展烧烤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责令所有露天烧烤经营户一律入店经营、一律使用木炭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一律铺设隔油垫、一律设置三防设施,全力打造了“向阳步行街露天烧烤严管一条街”,全市餐饮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着力推进“煤炭质量”达标工程。专门成立调查督查组,对城市建成区3平方公里范围内煤质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不定期抽检煤质,要求经营使用单位煤质必须达到全硫0.5以内、灰分10以内的标准,在购进煤炭之前必须索要符合要求的煤质检验报告。对露天存放的煤炭,全部要求进行遮盖;对运煤车辆要求全封闭运输,严厉查处煤炭运输车辆超载超限、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市区、洒漏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煤炭经营和使用者的政策宣传,增强煤炭经营和使用者的环保意识。
四是坚决严防“秸杆焚烧”污染治理。采取“封、禁、堵、压、打、用”等综合措施,层层落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等废弃物禁烧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网格包抓工作机制,采取日常巡查、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实行严防严控。通过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造纸等多元化的资源利用,促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通过各种媒体,并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宣传主体作用,向群众深入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后果,不断提高群众禁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