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12-13 09:44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禁牧封育工作,打击偷牧等违法行为,遏制偷牧反弹势头,切实巩固禁牧封育和生态建设成果,盐池县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禁牧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封育氛围。通过座谈、召开群众会议、印发宣传材料、典型实例参观等形式继续广泛深入宣传《封育禁牧条例》以及封育禁牧相关政策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封育禁牧的认识,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到禁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牢固树立长期禁牧的思想。
二是严格执法,遏制偷牧歪风。充实乡镇禁牧工作组和草原禁牧巡查组,加强境内草原管护工作。对偷牧的养殖户严格按照规定严厉处罚,实行“三包一保”制度(即班子成员包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养殖大户和确保不发生违反禁牧制度),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定期对各乡镇禁牧情况进行督查,针对易出现偷牧现象的区域,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全天候巡查,对偷牧和乱采滥挖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确保禁牧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禁牧工作与草原生态奖补等政策相挂钩,强化村民自治管理。
三是加大投入,解决农民群众实际困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3500万元,加大舍饲养殖设施的建设力度,鼓励养殖户建设规模养殖园区。对存栏稳定在30只以上的养殖户在现有产业政策基础上,每户增加600元饲草补助,切实在人工种草、秸秆加工利用、舍饲养畜、饲草料综合利用上狠下功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禁牧封育后续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