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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力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01-08 11:01 点击:

按照自治区、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平罗县积极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4个专项督查组,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划分网格严防死守,通过白天巡查检查、下午例会通报、晚上开展夜查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合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县域内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一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控。全面落实限产限排、错峰生产要求,先后分四批对生态经济区146家企业坚决实行错峰、削峰生产,20家企业12500KVA以下矿热炉断电降耗,8家规上企业降低运行负荷。对崇岗煤炭集中区284家企业、312家经营户实施断电停产,严格落实“三个一批”,排查“小散乱污”企业199家,断电关停取缔126家,限期整改69家,限期搬迁4家。加大工业堆场整治,责令全县220家企业对工业堆场进行治理,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60份,督促企业改造修缮储煤仓160处,实施物料覆盖820处285万平方米。

二是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切实做好裸露地、建筑工地扬尘防控。针对料堆、渣堆、土堆无防尘露天堆放等问题,相关部门对未遮盖或遮盖不完全的裸露土地立即覆盖防尘网,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三全”措施(全停、全覆盖、全封冻),土石方挖掘、拉运、清运作业一律停止。建筑工地停工39个,洒水面积113万平方米,洒水9192吨,苫盖31万平方米。切实做好道路扬尘防控。针对道路扬尘污染、车辆碾压浮尘污染问题,加大道路扬尘湿法清扫、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出动清洁人员11.5万人次,清扫路面5万平方米,洒水13.3万吨,路面绿化带二次冬灌8.5万平方米,有效抑制了道路扬尘污染现象。切实做好道路抛洒整治。针对车辆道路抛洒问题,交管部门设置固定检查点位3个,流动检查点2个,出动执法车辆217辆,执法人员1041人,共检查货运车辆2927辆,设立免费冲洗点1个,冲洗车辆1125辆,累计向司机发放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单2698份。通过宣传、教育、处罚等方式,基本遏制了车辆道路抛洒现象。

三是强化散煤污染整治。开展煤质专项检查。对煤炭加工企业精洗煤进行抽检,累计抽取样本104个,合格率为85.6%。送检煤样47个批次,对检验结果不符合煤质管控要求的企业责令停止销售,对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开展散煤治理。对建成区商户燃煤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排查摸底商户1006户,对236户使用烟煤的商户全部更换为洁净煤。排查散煤经营户67家,清理取缔50家。12个洁净煤配煤中心投入使用,实现县域洁净煤配送全覆盖。开展洁净煤置换。对居民用煤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存煤用煤信息台账,投入资金300余万元,采购清洁煤2000余吨,对城关镇、前进农场、农牧场等片区592户居民劣质煤进行1:1清洁置换,切实减少烟气污染。

四是强化餐饮油烟治理。深入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要求全县所有餐饮户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餐饮经营户820户,需要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678户,已全部完成安装,大大减少了油烟污染。

五是强化秸秆焚烧监管。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建立“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单元、村民组为基础”的三级管控网络,出动巡查人员3.8万人次,稻草打包5.6万亩,收割荒草2326亩,悬挂宣传横幅399条,树立警告牌300个,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全县秸秆焚烧形势得到了有效控制。

六是强化督办问题整改。自开展大气防治攻坚战以来,平罗县共收到区市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转来问题督办单18件147个问题,涉及各园区、县城区、企业等各方面的问题。平罗县严格按照督办件办理时限要求,及时分解有关部门办理,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快速起草督办件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严把时间节点,向自治区、市环保专项督查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办理情况及时统计表。截至目前,未发生逾期报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