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09-11 16:08 点击:
葫芦河发源于新营乡月亮山,是西吉的母亲河。县内全长120公里,流经11个乡镇153个行政村,流域面积2079平方公里,流域经济总量占全县经济总量的82%。按照区、市关于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治理规划和工作要求,我县牢固树立“截污治污、河库共治、生态修复”的标本兼治治河理念,全力推进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严格环保执法,重拳出击截污治污。一是铁腕整治。对河道内等78家非法企业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6600平方米、拆除动力电变压器48台、高低压线路4.5公里。二是严管重罚。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三是严格执法。共排查封堵排污口9处,下发《整改通知》28份,对2家企业处罚28万元。
推进河库共治,提升河道自净能力。一是源头管控。2018年4月,开工新建处理能力10000立方米/日的县城第二污水厂和5000立方米/日的兴隆镇、将台堡镇污水处理厂各一座。目前,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已进水调试;兴隆、将台污水处理厂进水调试。二是河库共治。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全面完工。完成填筑防洪堤98.8公里(双侧),疏浚河道49.4公里,铺筑巡护道路49.4公里;格宾网护坡53.9公里,生物措施护坡59.3公里;完成各类建筑物332座,水体滞留时间从原来的20小时提高到720小时。三是生态修复。完成葫芦河两侧绿化面积84.1万㎡,河道内种植芦苇、香附、鸢尾等水生植物220万㎡,通过水生植物根部吸附,进一步提升水质。
目前,葫芦河出水断面水质已达到Ⅳ类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