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10-31 14:39 点击: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石嘴山市印发了《石嘴山市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整治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及改厕为重点,建立健全了县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垃圾治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农村环保队伍和人员,配置垃圾收集和转运处理设施,落实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基本实现了农村垃圾处理“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模式。因地制宜抓好农村污水处理及改厕工作,采取分散式和集中式处理的方式,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730户。
此外,石嘴山市按照示范村、示范区创建要求,启动庙庙湖村、龙泉村、东永固村等20个环境整治示范村和大武口区示范区,以示范带动促进环境整体提升。按照村庄绿化、硬化等“五化”要求,对村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重点实施了上下水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巷道硬化、绿化、围墙改造、文化广场、改厕、路灯安装等基础设施,并在6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治理村庄农户庭院、房前屋后、柴草乱垛、粪便乱堆、垃圾乱放等“脏乱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抓手,积极争取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及改厕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约8600万元,同时整合市、县(区)“一事一议”、绿化、阳光沐浴工程、文化建设等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20个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长效机制是关键。石嘴山市建立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探索购买林木管护、垃圾转运、公厕管理第三方专业服务模式,使环境整治持续保持、自觉维护的良好态势日益巩固。制定村规民约,形成“环境治理、移风易俗、社会治安”等村民“新约定”,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了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发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环境整治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