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12-18 08:30 点击:
12月17日,宁夏生态环境厅通报我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截至11月底,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1项整改问题,基本完成整改29项,正在有序推进12项。其中2018年的10项整改任务中,基本完成6项,达到序时进度2项,进展滞后2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转办的1339件群众投诉件,已办结1317件,办结率达98.4%。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33位省级领导包抓全部57项整改问题,持续高位推动环保督察整改。各地党委和政府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投入保障更加有力,全力抓好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生态环境厅、发改委等部门积极履行整改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同治的工作格局。
据通报,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治、渝河污染治理、药企恶臭污染治理、沙湖水质治理等6项工作治理成效显著。其中,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100多家厂矿企业关停退出,169处点位完成整治,投入14亿元实施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经完成总任务的99%;银川市投入60多亿元实施“东热西送”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实现集中供热面积3770万平方米,结束了银川市分散式供热的历史;投资2.6亿元实施渝河污染治理,27处非法直排口被封堵,13家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企业及24家非法采砂场、机砖厂被取缔,新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站,实现了渝河沿线城镇建成区所有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渝河水质由Ⅴ类改善为Ⅱ类;银川市、永宁县对宁夏泰瑞制药集团公司果断采取停产搬迁措施,对宁夏启元药业集团公司和宁夏伊品生物科技公司采取限产措施,并督促企业对生物发酵重点工段实施技术改造等综合防治工程,药企恶臭得到有效遏制;投入近3亿元进行沙湖水质改善治理,实施防渗隔离沟、6000亩氧化塘等重点治理工程,实施退渔还湖、退耕还湿等措施,4-11月沙湖水质稳定达到Ⅳ类;38台风电发电机组退出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68处人类活动点位全部完成整治并实施生态修复。
2018年10月1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反馈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意见,我区梳理形成7个方面57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各地各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细化整改办法并抓紧落实。目前,明确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的3项整改任务基本整改到位,分别为银川市“东热西送”集中供热、固原市清水河综合治理、同心县污水处理厂整改问题。(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