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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六项举措坚决开展大气污染攻坚行动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07-17 17:03 点击:

贺兰县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县存在的问题,开展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加强扬尘、烟尘、煤尘、汽尘管控,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确保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一是强化建筑工地裸露空地管控治理。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建筑工地台账实施动态化管理,按月报送管理台账,在建工地和未开工建设工地必须规范化管理,建筑工地要全面落实6个100%,在围挡上加装喷淋等作业设施。彻底排查整治收储裸露土地、征地、违建拆迁后的裸露空地、临时“垃圾山”,对县城内早市、建成区大型停车场、住宅小区的裸露场地和空地进行硬化绿化。 

二是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全面推进清尘行动,对重点区域主干道路延伸作业面(109国道、丰庆路、银河路)及背街小巷,全面推行道路湿法清扫,提高作业频次,减少道路扬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建成区道路、街巷的平交路口未硬化道路原则延伸硬化50米,严格管控建成区周边的砂石堆场,防治装卸砂石、水泥造成的污染。 

三是加强对全县“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加强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清理,建立台账,联合各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对整治后仍未达标的企业实行“两断三清”、挂账销号;对列入整改提升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 

四是严查油烟散煤秸秆焚烧污染问题。强化餐饮行业VOCs污染治理。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检查台账,在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持续加强建成区散煤整治。对在市场、街边及居民小区等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销售散煤的经营户、商贩进行常态化排查。加强秸杆及废弃物禁烧工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多种形式的秸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五是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划线监管。制定并实施建成区内重型车辆绕城行驶方案,在限行点设岗引导车辆有序分流,全面提升建成区内道路通行效率。加快淘汰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强化高污染高排放柴油货车治理,杜绝柴油车冒黑烟现象。合理调整涉有机溶剂作业时间,在10:00至16:00日照强烈期间,禁止进行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涂料、胶黏剂等产品。 

六是加强重点涉气企业、行业的监管。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进行深度排查整治,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化工行业、干洗行业VOCs治理,并对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加强监管。积极联系区市监测站在我县监测点附近布点,对监测数据进行比对科学分析,及时加强对监测点仪器设备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