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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建机制强措施铲除河湖污染“毒瘤”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12-17 16:05 点击:

今年以来,海原县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保卫碧水蓝天、建设生态家园的重大民生工程,着眼大局,多措并举,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一是建机制,压责任。建立“夯实基础、靠实任务、压实责任”和“河长述职述责制、河长联席会议制、部门联动制、派工单制”“三实四制”管理模式,编制实施“一河一策、一事一办”清单,实现“管得住”;坚持目标导向,打造生态美丽河湖,实现“管得好”。各级河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领责,勇于担责,集中力量啃下了一批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硬骨头”。 

二是重监督,促整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三不留”(不留设备、不留人员、不留场地)原则,拆除31家建筑用砂矿和25处非法采砂点,并对其中10处破坏生态环境严重的违法当事人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采矿区域均已按照闭坑、复垦治理方案完成了恢复治理工作,全县非法采砂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是强措施,除“毒瘤”。狠抓污染源头管理,以污染源综合整治促水域岸线环境净化。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治“四乱”问题71个,累计投入机械353个台班、人工1284个工日,清理垃圾1.3万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治理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133.1万亩,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2.5吨;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66家,建设比例达到90%以上。完成高崖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完成农村改厕4470座。将河道垃圾处理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集中回收处理机制,彻底根除河道乱堆乱倒脏乱差现象,共清理农村生活及建筑垃圾11.2万吨、河道沟渠垃圾153处7.66万吨、农业生产废弃物5.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