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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进展更新(第一批)

作者: 文章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2-02-18 10:46 点击: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五批 2022年2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

D2NX202112070037

吴忠市利通区西苑小区1号楼5单元101和102室开设饺子加工厂,经常堵塞下水,臭味扰民,并且安装了冷库和空调噪声扰民严重。

利通区

噪音

12月8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吴忠市利通区西苑小区1号楼5单元101和102室饺子加工厂”,实为口口香饺子店,其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已于2021年10月28日到期。
一是群众反映“经常堵塞下水,臭味扰民”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下水堵塞问题,现场不存在臭味。2020年下半年,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西苑小区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下水管道已进行二次铺装,经西苑小区宏涛物业有限公司证实,自2021年1月以来,未收到西苑小区1号楼居民关于下水道管道排放堵塞问题的投诉。
二是群众反映“安装了冷库和空调噪声扰民严重”问题属实。该饺子店安装冷库,分别在南北两侧外墙挂设2台空调外挂机,导致作业期间声音较大。12月8日,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口口香饺子店及利通区西苑小区一号楼202主卧室进行噪声监测,根据《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吴环监(ZFJC-2021)第079号)监测结果显示,噪音排放值均高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功能区A类房间昼间相应标准期值。

部分属实

一是口口香饺子馆已拆除冷库外挂机,消除了噪音扰民问题。二是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十一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之规定,对饺子店使用过期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目前该餐厅不再营业,正在另选新址经营。

已办结

                                                                               (第七批 2022年2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6

D2NX202112090010

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镇聚宝新村蘑菇合作社内有两家(姓马和姓杜)养猪户养殖的四五百头种猪臭味扰民,污水随意排放。

惠农区

大气

经查,养殖户马某某拥有一栋圈舍,现存栏生猪80头(其中:能繁母猪6头、育肥猪42头、仔猪32头),在圈舍南侧配套有一座化粪池,进行了砌护处理,上方用彩钢板进行遮盖。圈舍内采用干清粪方式将粪便与尿液处理至化粪池内,在化粪池溢满后,由养殖户雇佣吸粪车清理拉运;养殖户杜某拥有四栋圈舍,现存栏生猪204头(其中:能繁母猪12头、育肥猪108头、仔猪84头),在圈舍南侧配套有两座化粪池,进行了简易防渗处理,上方用彩钢板进行遮盖,圈舍西南侧有两个砂坑,未做任何处理,化粪池日常清理不及时,粪污存满后溢流至外侧产生臭味,圈舍距村民居住区40余米,圈舍内粪便清理不及时,圈舍内部及院落存在异味。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基本属实

针对养殖场异味及污水排放问题,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与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对两户养殖户进行了约谈,由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下发环境监察通知(惠环监察发〔2021〕79号、惠环监察发〔2021〕80号),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及时清理圈舍内粪便,增加圈舍清理频次和消毒次数,减少圈舍内散发异味,及时联系吸粪车对化粪池内粪污进行处理,并对化粪池采取防渗处理,在化粪池内喷洒生物除臭剂及发酵剂,加快粪污发酵速度,减少化粪池内臭味散发;同时加快育肥猪出栏速度,降低养殖规模,从源头减少粪便产生量,减少环境污染及扰民情况发生。2022年1月4日经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现场检查,两家养殖户均已完成问题整改。下一步,惠农区政府将责成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通过日常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强化养殖户现场环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减少臭味扰民和环境污染情况发生。

已办结

                                                                                (第八批 2022年2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8

D2NX202112100033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花溪谷生态公园东侧原来有一家养牛场,政府要求其迁走后,现在又有人在那里养了几百只羊,臭味很大,苍蝇很多。请求处理。

兴庆区

大气

经核实,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花溪谷生态公园东侧原养牛场,属于限养区,土地属性为设施农用地,由当地村民自筹资金建设场区用于养殖,距离农村庄点符合养殖要求,养殖场区邻近凤凰花溪谷生态公园。2019年8月该肉牛养殖场搬离后,村民自行在场区内养殖山羊及绵羊,目前养殖户9户,共养殖山羊108只、绵羊823只。

基本属实

12月12日,委托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对洼路三队养殖场作气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养殖区四周环境空气氨浓度最大值为1.13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23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905-2017)表1标准限值要求。掌政镇已向9户养殖户下发了环境卫生整改通知书,督促分散养殖户对养殖区域进行消毒、灭蝇、清理羊粪、更换圈内沙土等措施。12月14日再次检查,该养殖户已对养殖区域进行了消毒、灭蝇,对羊粪进行了清理,更换了羊圈内沙土,并对养殖区域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12月15日对花溪谷东侧洼路三队养殖小区附件住户进行满意度调查,群众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29

D2NX202112100006

自从开通了银川至中卫的动车,距离动车轨道150米左右的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马家湖村五队村民就开始被动车呼啸而过的噪音惊扰,尤其夜间不能入睡,建议装隔音挡板等隔音设施减少噪音污染。

利通区

噪音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利通区政府联合开展现场核查。12月12日18:00至23:30,按照《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标准,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城际铁路途经利通区高闸镇马家湖村五队的铁路边界噪声进行监测。经监测,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城际铁路途经利通区高闸镇马家湖村五队的铁路边界昼间、夜间噪声低于《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相应标准限值。12月12日20:00至21:00,经走访马家湖村五队常住临近铁路居民进行了解,部分常住居民表示,白天列车通过时感觉不明显,夜间10:50分左右列车通过时有明显感觉,夜间11:00到凌晨7:00没有列车经过,所以也不影响休息。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协助利通区高闸镇马家湖村五队临近铁路住户采取降噪消音措施,对核定受到影响的住户安装隔音窗,目前隔音窗已安装完毕。二是利通区政府负责主动做好高闸镇马家湖村五队村民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

已办结

                                                                               (第十一批 2022年2月10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1

D2NX202112130009

中卫市海原县曹洼乡脱烈村1队,森瑞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开采河道砂石三、四年。

海原县

生态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7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0日期间,该公司开采砂石料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其开采行为属于合法开采。2020年10月10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海原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0月12日,向该公司下发《采矿许可证过期告知书》,告知“该企业采矿许可证已经过期,禁止一切开采行为”。2021年5月11日,海原县曹洼乡人民政府接群众举报柴沟河河道内有非法采砂洗砂活动后,已依法暂扣该公司采砂机具、查封作业机房。在今年的巡查过程中,再未发现该公司有非法开采行为不存在“非法开采河道砂石三、四年”的问题。

部分属实

    2021年12月16日,海原县研究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批31号信访转办件整改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该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前拆除厂房、办公用房及生产加工设备,对矿区剩余砂石料进行全面清理,完成闭坑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并对河道进行疏浚,保障河道行洪畅通。2021年12月27日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

已办结

                                                                               (第十二批 2022年2月10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0

D2NX202112140030

信访人系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镇聚宝新村居民,该居民点南侧2019年建设的林枫机械修造厂噪声扰民,遮挡信访人家阳光,要求处理。

惠农区

噪声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林枫机械修造厂实为“惠农区配合加工厂”(以下简称“配合加工厂”),地址为“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镇聚宝新村4排1栋1号”,坐标:北纬39°11′43″,东经106°42′47″。该加工厂建于2014年,主要从事机械配件修理与加工,于2017年10月31日取得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2640205MA75YQFL8F。该加工厂东侧距离石大公路约5米,南侧及西侧距离居民区约3米,北侧连接居民区。厂区建有一座高8米、占地460平方米(23m×20m)的彩钢棚,当阳光从东面方向照射过程中(注:时间从早晨到中午2点左右),太阳光属于正面直射状态,不存在建筑物遮光现象;午后,由于太阳光从南侧、西南方向照射,建筑物较高,存在邻居部分房屋及院落被遮光现象。车间内安装了3部行车、3台车床、1台刨床、1台铣床。该加工厂每天工作时间为早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加工期间会产生一定噪声;该厂房在开工建设期间未办理城乡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投诉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2021年12月15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正在进行机械配件的加工的“惠农区配合加工厂”封闭式车间四周布设4个监测点位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4个监测点位均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针对“配合加工厂”噪音扰民问题,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于2021年12月16日向该加工厂下达《环境监察通知》(石环惠监察发〔2021〕82号),责令该加工厂立即对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五条,由惠农区自然资源局与尾闸镇人民政府联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负责人于35日内按照规划对新建彩钢棚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将组织对彩钢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经实地走访,目前该加工厂严格按照《环境监察通知》要求的既定时间作业,并将工作时间公开于厂区大门,主动接受监督。2022年1月25日现场核查,该加工厂已将存在遮光问题厂房超出居民房屋高度的部分进行拆除并后移3米,且进行封闭处理,改造整治后不再对信访人居住场所采光产生影响。

已办结

                                                                              (第十六批 2022年2月10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9

D2NX202112180030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下辖海成星湖天地小区北侧有一家养猪场,距离小区两三公里,一到夏天特别臭,污水顺着排洪沟最终流入星海湖。

大武口区

大气

经现场核实,该养猪场实为大武口区开心乐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家庭农场”),营业执照、环评影响登记、用地备案等相关手续齐全。由于夏天庄稼生长期间不能及时对收集池收集的畜禽粪污进行还田处理,长期堆放,对周围产生臭味影响。家庭农场距离大武口沟约300米左右,并有高约2.5米的铁轨路基拦隔,污水不具备排入星海湖的条件,现场检查时家庭农场周边的沙沟无排污痕迹。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于2021年12月19日对其下达监察通知,责令该家庭农场加强对养殖场所管理,做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工作。
2.对收集畜禽粪污的露天粪污收集池采取封闭措施,于2021年12月27日完成整改。
3.截止2021年12月30日,该家庭养殖场的生猪全部出售,自建养猪温棚已拆除,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长兴街道办事处对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

已办结

26

D2NX202112180008

石嘴山市惠农区矿中小区392栋一楼的胖嫂大排档排烟筒从后窗伸出去排放油烟,油烟直接窜到了住户楼道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惠农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餐饮经营单位实为惠农区胖嫂家常菜,有营业执照,地址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康乐路152号。12月19日13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过程中,后厨油烟通过后窗横向烟道(约3米长)进行直接排放,未安装高空油烟排放烟道。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2021年12月19日经现场检查后,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向惠农区胖嫂家常菜当场下发餐饮油烟治理整改通知书(2021年第(26)号),责令该店停业整改。该店经营者于某12月20日组织安装人员已实地测量并制作高排烟道,并尽快进行安装。经2021年12月24日现场核查,该餐馆已安装了大功率油烟净化器和净化烟气高空排放设施。

已办结

                                                                                  (第十九批 2022年2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5

D2NX202112210022

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处路面没有硬化绿化,道路扬尘和垃圾污染。文昌路向南南环高速十里堡居委会栽的树全部旱死了,无人管理。

西夏区

大气

1.“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与文昌街交叉口处路面没有硬化绿化,道路扬尘和垃圾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西夏区北京西路与文昌街交叉路口城市道路路面全部硬化,交叉口处四个角绿化带由银川市绿化二处进行管理,交叉口东北角、西北角、西南角绿化带完好,东南角林带内有约60平方米的裸露空地,空地边侧堆积少量砖块等建筑垃圾。2.“文昌街向南南环高速十里堡居委会栽的树全部旱死了,无人管理”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区域位于文昌南街南环高速公路南侧、绿色装配围墙北侧。2021年4月,西夏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志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辉绿化公司”)对该地块实施绿化造林项目,由志辉绿化公司对树木进行养护管理。目前该地块种植有侧柏、国槐、丛生丝棉木等树木,地面铺设有滴灌设施,树木已全部灌过冬水,进入冬季后,树木落叶变色,并未枯死。

部分属实

西夏区文昌路街道办事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积极与银川市园林管理局绿化二处对接协商,及时清理绿化带内建筑垃圾,并采取洒水封冻、铺设绿网等防尘措施治理裸露空地,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已将该处裸露空地列入2022年苗圃站补植计划,待种植季节适宜时,对该裸露空地进行补植复绿。

已办结

                                                                                 (第二十一批 20222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9

D2NX202112230009

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怡祥小区西侧新华学院食堂油烟直排,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导致居民车辆油渍污染。

西夏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问题部分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食堂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南校区食堂,校方将该食堂承包给宁夏安泰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食堂南侧、东侧两套油烟排放设施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现场核查中发现,食堂东侧油烟排放管道出风口距离怡祥小区西侧停车场较近,处理的油烟排放后对小区停车场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针对投诉人反映问题,西夏区朔方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及时约谈并督促食堂承包方宁夏安泰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体责任,责令该公司优化油烟排放管道布局,有效减少油烟排放对居民的影响。一是将食堂东侧临近小区停车场的油烟排放设施改装到食堂北侧,并对北侧烟道进行加长,重新安装油烟净化器。二是将南侧油烟管道加长至食堂屋顶,并将出风口方向由正北调整至正西方向(背对停车场方向)。三是要求食堂承包单位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维护管理,定期清洗,确保油烟净化设施高效运行。四是朔方路街道办事处已与宁夏中环国安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检测服务合同》,待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2年3月份开学后,第一时间对食堂经营时段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专业检测,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书面承诺将积极配合宁夏中环国安咨询有限公司对南校区食堂进行油烟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行整改,确保达标排放。目前,食堂油烟管道已完成改造。

已办结

(第二十五批 2022年2月10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0

D2NX202112270001

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内沿山边上,庞某某开的石料厂每天夜间生产,扬尘污染。

惠农区

生态

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28日夜间对庞某某石料厂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石料厂现场堆存有被惠农区人民法院查封的部分废旧设备,无生产迹象,不存在庞某某石料厂每天夜间生产的情况。经进一步核查,在庞某某石料厂南侧相邻企业为宁夏沪宁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西南侧封闭车间内建设一套砂石筛分设施,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主要建设了皮带输送机一台,入料仓一座,摇摆筛一台,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外露天堆存硅石料约1000吨,地面有积尘。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宁夏沪宁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一套砂石筛分设施无环保手续和露天堆存硅石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于2021年12月29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惠环责改字〔2021〕194号)和《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惠环责改字〔2021〕196号),责令该公司2日内完成露天堆存硅石料问题整改,于2022年1月2日前拆除所有设施,同时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3万元。2022年1月5日,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砂石筛分设施已拆除,露天堆存石料已全部苫盖。下一步,惠农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责任,通过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夜查等方式,持续强化对该企业环境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已办结

(第二十六批 2022年2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1

D2NX202112280022

大武口区110国道飞跃桥向北200米处宁夏宏愉商贸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砂石料,无封闭的厂房露天作业,产生粉尘污染。洗砂的污水去向不明。

大武口区

大气

2021年12月29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联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企业实为宁夏宏愉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宁夏鼎盛鸿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场地和设备。宁夏鼎盛鸿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在厂区封闭车间内建设1台洗砂机、1座振动筛、1座圆锥破、1台给料机、5台皮带运输机和1座沉淀水池,未办理任何手续。2021年6月5日,通过口头协议将砂石加工设备及场地租赁给宁夏宏愉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砂石料加工和销售,租赁期至2021年8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砂石加工点未生产,厂区加工车间西北侧露天堆存少量砂石,未采取苫盖措施;厂区封闭车间内建设1台洗砂机、1座振动筛、1座圆锥破、1台给料机、5台皮带运输机;厂区建设四个循环水池,洗砂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停产后部分水抽出用于厂区洒水作业,部分自然蒸发。对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非法排放洗砂污水情况。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由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责令宁夏鼎盛鸿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前完成砂石料加工设备的拆除清理。二是由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大责改字〔2021〕118号)。截止2022年1月4日,宁夏宏愉商贸有限公司已将厂区露天堆存的少量砂石及砂石料加工设备全部清理完毕。

已办结

(第二十九批 2022年2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1

D2NX202112310006

石嘴山市平罗县家和春天南大门向西150米御景轩餐厅后厨鼓风机噪声扰民。

平罗县

噪声

经核查,平罗县御景轩茶餐厅位于家和春天小区独栋商业楼,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等手续齐全,后厨设置2个灶头、1个烧烤炉和2套油烟收集排放设施,燃料为天然气,风机使用岩棉和发泡胶填充包裹,后厨窗户为双层玻璃。该餐厅北侧约11米处为家和春天小区34号住宅楼,2022年1月1日石嘴山市平罗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34号楼3户居民家进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其中2户居民家噪声夜间监测值超标。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向改餐厅下达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平环责改字〔2022〕1号),责令该餐厅于2022年1月8日前对油烟收集管道和风机进行降噪处理,并定期对油烟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清洗维护。2022年1月7日对该餐厅问题整改开展后督查,该餐厅已严格按照要求对风机进行降噪隔音处理,完成了问题整改。下一步,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管理责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定期对各餐饮单位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进行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减少扰民情况发生。

已办结

37

D2NX202112310013

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青峰园小区门口北侧,周家爆炒羊羔肉后厨风扇噪声和油烟扰民,要求将烟囱拆除。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周家爆炒羊羔肉店名实为兴庆区周氏爆炒羊羔肉,位于青峰园3号商业楼,后厨烟道由后墙通至三楼楼顶,楼顶烟道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风机安装隔音房但隔音效果不佳。

属实

文化街街道办联合兴庆区环保分局现场检查,要求其安装与风机功率相匹配的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对风机再次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排烟口处加装消音器。2022年1月8日再次检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口处加装了消音器,风机房内装有隔音棉,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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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NX202112310012

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巷12号一擀杖面馆鼓风机噪声扰民。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一擀杖臊子面馆设有鼓风机2台,一台在店铺二楼室内西侧,被墙体及隔断包围,另一台在四楼楼顶,2台鼓风机在运转时产生噪声。

基本属实

凤凰北街街道办一是委托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对该面馆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二是要求该面馆对楼顶及二楼室内的2台鼓风机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并对二楼室内鼓风机的通风管道使用隔音棉包裹。2022年1月10日再次现场检查,因楼顶条件限制,无法建设隔音房,该店铺负责人已对四楼楼顶鼓风机使用隔音板进行包裹,对二楼室内鼓风加装隔音棉,同时使用隔音棉对通风管进行包裹,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