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3 17:31 点击:
文章来源:为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实走深,全面加强全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5月8日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检查工作。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是“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标志性战役之一,主要包括了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等的排放监管。自治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区基本消除机动车、工程机械等超标冒黑烟现象,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力争达到90%,全力推进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挥发泄露污染的全覆盖监管。按照《2023年全区移动源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2023年检查方案》)安排,今年自治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对重点用车单位、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道路重型货车、加油站等进行检查抽测,同时对全区在营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I站)开展帮扶指导检查等。
近日以来,自治区已先后对银川市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I站),石嘴山市中石化、中石油及民营在内等16家加油站,金晶科技、建龙特钢等多家重点用车企业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管理及污染排放情况等进行检查抽测,同时还对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及编码登记情况进行了摸排。
检查中发现,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车辆基本信息、外观查验登记与实际不符、尾气检测装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加油站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不完善、油气回收设施存在运行不正常、气液比超标、加油枪集气罩硬化破损等情况;入户抽查中还发现,个别重点用车单位厂区内有冒黑烟车辆(机械);非道移动机械编码摸底调研中,发现有的企业还存在未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情况。虽然大部分企业开展了非道编码登记,但登记率不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第一时间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企业进行反馈,并对后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督促企业积极履行油气回收治理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法规标准及油气回收措施,认真进行问题整改落实,安全有序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要严厉查处,全面推动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油气达标排放;三是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检查及监督抽测工作,确保非道编码登记率达到全年任务要求。
下一步,按照《2023年检查方案》,继续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检查工作,同时聚焦主要问题,不断推动我区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达标排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I站)管理,助力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