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1-04-11 00:00 点击:
宁夏回族自治区
财政厅文件
宁财(建)发【2011】74号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自治区本级2011年财政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厅内各部门预算处 2011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预便函【2011】1号),现将你部门2011年预算指标予以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指标情况
1、经费拨款支出指标1632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指标1803.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指标14520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征收计划4036万元,相应的支出指标4000万元。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相应的支出指标0万元。
4、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标0万元,支出指标0万元。
全部预算收支项目内容及具体数据详见预算批复表格。请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变更。
二、预算批复内容
预算批复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预算批复表格共13张,包括: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表、餐费拨款支出预算总表、经费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非税收入收支计划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非税收入管理
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批复下达的征收计划和支出指标,并依据收入入库情况进行拨款。
四、预算公开要求
根据财政部和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从2011年起,除保密单位外,区本级所有部门要于3月15日前将所属单位部门预算在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报刊上公开。
请接到自治区财政厅预算批复通知后,于2月28日前对你部门所属预算单位2011年度预算予以批复,并送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备案。
附件:宁夏环保厅2011年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