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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2-08-10 10:05 点击:

宁环函〔2022〕613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

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资环)发〔2022〕34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宁财(库)发〔2022〕333号)及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给你们。请你单位收到批复后20日内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决算信息,并据此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决算批复附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