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01-31 15:29 点击:
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控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郎勇设联系电话:0951-8688633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3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天骄、李欢联系电话: 0951-5031520
地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三、采购计划编号:2017NCZ004038W
采购文件编号:NXITC180102F01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金额:12720000.00元
六、采购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宁夏区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区控站点”)运行维护管理项目,全区22个区控站点和1个国控六盘山区域站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自治区区直管运维,运维期限为三年。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服务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七、供应商(服务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6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7 年9 月~12 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7 年9 月~12 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服务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4、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五年内,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外资企业及外方投资参股企业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服务商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供应商(服务商)应仔细阅读本次采购的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服务商)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服务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磋商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八、供应商(服务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服务商),请于2018年1月31日8:00起至2018年2月6日18:00整(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fzggw.nx.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需按标段分别报名下载文件,按标段分别投标分别确定中标。(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服务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
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服务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11日上午09:00时整
十、竞争性磋商时间:2017年2月11日上午09:00时整
十一、磋商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