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4-01 11:18 点击: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03月24日 17:04 来源:接口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
品目 | 核与辐射安全设备,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
行政区域 | 本级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24日 17点04分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03-24 09:00 至 2020-03-31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元(人民币),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main.nxggzyjy.org/TPBidder/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14日 09点00分 | ||
开标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西北角瑞银财富中心B座)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852606 | ||
采购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951-51607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领秀一居11号楼2单元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6852606 |
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委托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HGGL-2020-004、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0538
2、项目编号: HGGL-2020-004
3、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4、采购预算: 150.0000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 150.000000万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一标段) | 核与辐射安全设备 | 5 | 核与辐射安全设备 | 500000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二标段) |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 1 |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 1000000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合计: | 6 | 预算合计: | 1500000 |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3、进口产品溯源性证明文件; 4、进口产品自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5、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03-2409:00:00 至 2020-03-31 17:00:00
地点:http://main.nxggzyjy.org/TPBidder/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24日起至2020年03月31日17:00整(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4-1409: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西北角瑞银财富中心B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开标时间:2020-04-1409:00: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西北角瑞银财富中心B座)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13、公告期限: 2020年03月24日至 2020年03月31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5、采购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
联系人姓名: | 常鸿 |
联系电话: | 0951-5160758 |
16、采购代理机构: | 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领秀一居11号楼2单元801室 |
项目联系人: | 张函 |
联系电话: | 0951-6852606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 |
代理机构 :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