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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2021年疫情防控 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1-03-05 10:53 点击:

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2021年疫情防控

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以会议纪要下达的采购要求,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2021年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ZCJY20210305

三、预算金额:肆拾陆万玖仟玖佰元整  (¥469900.00)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2021年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具体参数及功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书)。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社保、医疗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文件索取:

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0日;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八、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3月15日下午15:00(采购人自下午14:30分起开始接受《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十、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5日下午15:00整;

开标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地  址: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联系人:杨 华                 

电  话:0951-5160712

招标代理名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   系   人:蒙知雁、李 香

电        话:0951-864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