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公告 2014年 第3号)

作者:张晓晖 文章来源: 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04-30 17:43 点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等4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 (HJ 2532-2013)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蚊香 (HJ 2533-2013)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池 (HJ 2534-2013)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 (HJ 2535-2013)

以上标准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2014年3月1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HJ/T 182-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盘式蚊香》(HJ/T 310-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充电电池》(HJ/T 238-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电池》(HJ/T 239-2006)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HJ/T 304-2006)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