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公告 2012年 第25号)

作者:张晓晖 文章来源: 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04-30 17:43 点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 (HJ 2509-2012)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录音笔 (HJ 2510-2012)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视盘机 (HJ 2511-2012)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HJ 2512-2012)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摄像机 (HJ 2513-2012)

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吸尘器 (HJ 2514-2012)

以上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HJ/T 302-2006)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