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 T699-20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作者: 文章来源: 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6-12-13 10:42 点击: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水量和水质. 3

5 总体要求. 5

6 工艺设计. 6

7 检验与过程控制. 9

8 主要辅助工程. 10

9 劳动安全与职业安全. 10

10 施工与验收. 10

11 运行与维护. 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技术设计规范. 1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农村生活污水稳定塘处理技术设计规范. 20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农村生活污水土地渗滤系统处理技术设计规范. 24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宁夏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席北斗、张列宇、夏训峰、李晓光、赵颖、熊瑛、刘锦霞、王德全、张生海。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水量和水质、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验和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安全、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划、立项、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准则

GB 14554 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23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70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3663-2000 给水用聚乙烯(PE 管材)

GBJ 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HJ/T 15-2007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CJJ 17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T 54-1993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 60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77-2007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DB64/T 700-2011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西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9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村生活污水  Rural domestic wastewater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厕所卫生间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农村公用设施、旅游接待户、旅馆饭店、家庭农副产品加工及畜禽散养农户等排水,不包括乡镇企业工业废水。

3.2 

人工湿地  Constructed  Wetland

参见HJ 2005中3.1条的有关规定。

3.3 

预处理  Pretreatment

参见HJ 2005中3.12条的有关规定。

3.4 

基质  Bed Filler

参见HJ 2005中3.11条的有关规定。

3.5 

孔隙率  Porosity

参见HJ 2005中3.6条的有关规定。

3.6 

水力停留时间  HydraulicRetention Time

参见HJ 2005中3.7条的有关规定。


3.7 

表面有机负荷  OrganicSurface Loading

参见HJ 2005中3.8条的有关规定。

3.8 

表面水力负荷  HydraulicSurface Loading

参见HJ 2005中3.9条的有关规定。

3.9 

水力坡度  HydraulicSlope

参见HJ 2005中3.10条的有关规定。

3.10 

渗透系数  Permeabilitycoefficient

参见HJ 2005中3.13条的有关规定。

3.11 

土地渗滤系统  Subsurfacesoil infiltration systems

由土壤-微生物-植物组成的生态污水处理系统,通过系统内微生物和植物的生物化学作用,使营养物质和水分得到循环利用,实现污水的资源化、无害化。

3.12 

稳定塘  Stabilizationpond

参见CJJ/T54-1993中2.0.1条的有关规定。

4 水量和水质

4.1 水量

宁夏地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污水排放系数、污水排放量按表1取值。

表1 农村生活污水用水量、排放系数及排放量取值表

区域

卫生设施情况

人均用水量

(L/人·d

污水排放系数

人均排水量

(L/人·d

沿黄灌溉农业区

全日供水、户内有给水、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

80~100

0.7~0.8

55~80

全日供水、户内有洗衣机等部分用水设施及部分卫生设施

50~80

0.6~0.7

30~55

表1(续)

区域

卫生设施情况

人均用水量

(L/人·d

污水排放系数

人均排水量

(L/人·d

沿黄灌溉农业区

有供水龙头,基本用水设施不完善

30~50

0.5~0.6

15~30

无供水龙头,无基本用水设施

20~30

0.4~0.5

8~15

中部干旱风沙区

全日供水、户内有给水、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

70~80

0.6~0.7

40~55

全日供水、户内有洗衣机等部分用水设施及部分卫生设施

50~70

0.5~0.6

25~40

有供水龙头,基本用水设施不完善

30~50

0.4~0.5

12~25

无供水龙头,无基本用水设施

20~30

0.3~0.4

6~12

南部山区

全日供水、户内有给水、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

50~70

0.5~0.6

25~45

全日供水、户内有洗衣机等部分用水设施及部分卫生设施

40~50

0.4~0.5

15~25

有供水龙头,基本用水设施不完善

20~40

0.2~0.3

6~8

无供水龙头,无基本用水设施

10~20

0.2~0.3

2~6

注1:取值时,应对各村具体用水现状、用水条件、供水方式、经济条件、用水习惯、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综合考虑以下情况:村庄一般比镇区低;定时供水比全日供水低;发展潜力小取较低值;制水成本高取较低值;村内有其他清洁水源便于使用时取较低值。调查分析与本表有出入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注2:本表中的卫生设施主要指洗涤池、洗衣机、淋浴器和水冲厕所等。

4.2 水质

农村生活污水排水水质因排水类型不同而差异较大,宜根据实地监测确定。若无条件实地监测,则按表2取值。

表2 宁夏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值

单位:mg/L

区域类型

水质指标

SS

CODCr

BOD5

氨氮

总氮

总磷

pH

沿黄灌溉农业区

200300

300400

150200

3050

3050

58

6.58.5

中部干旱风沙区

200300

300500

200300

4060

4060

68

6.58.5



表2(续)

单位:mg/L

区域类型

水质指标

SS

CODCr

BOD5

氨氮

总氮

总磷

pH

无量纲

南部山区

200300

300600

200350

4080

4080

68

6.58.5

注:表中取值来源于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2011年监测数据。

5 总体要求

5.1 工程类型及规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可分为单户、村分散型、单村集中型、连片集中型等处理工程类型,各类型划分按表3执行,鼓励结合实际的创新型分散处理形式。

表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类型

工程类型

水量

(m3/d)

家庭数

(户)

人口数

(人)

距离要求

(km)

单户、村分散型

4.0

1~10

<50

就地处理(原位处理)

单村集中型

4.0~200

10~500

50~2500

村村距离>5

连片集中型

>200

>500

>2500

村村距离<5

注:分散型、集中型主要以距离要求区分,不宜单纯以水量、家庭数及人口数区分。

5.2 工程项目组成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由主体处理工程和辅助工程组成:

a)主体处理工程:预处理、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地渗滤系统、污泥处理、恶臭处理等污水处理构(建)筑物与设备;

b)辅助工程:厂区道路、围墙、绿化、电气系统、给排水、暖通、建筑与结构等工程。

5.3 场址选择

5.3.1 应符合不同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和农村环保专项规划的要求。

5.3.2 综合考虑交通、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发展扩建、再生水回用等因素。

5.3.3 应考虑自然背景条件及特点,包括土地面积、地形、气象、水文以及动植物生态因素等,并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勘察。

5.3.4 场址应不受洪水或内涝的威胁,且不影响行洪安全,便于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再利用。

5.3.5 土地渗滤系统应选择在地下水位较深,土壤渗滤性能较好的场地。

5.3.6 工程选址应充分利用废旧河道、池塘、沟谷、荒地、盐碱地等闲置土地及未利用土地。

5.3.7 土地渗滤宜选在村镇的水源地下游,且应位于居民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防止水体散发臭气和滋生蚊虫的侵扰。

5.4 总平面布置

5.4.1 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条件,按构(建)筑物使用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地质条件、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等因素,合理安排,紧凑布置。

5.4.2 场区的高程布置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衡土石方的要求。多单元湿地系统、多塘系统高程设计应尽量结合自然坡度,采用重力流形式,需提升时,宜一次提升。

5.4.3 应综合考虑系统的轮廓,不同系统单元的搭配、水生植物的配置、景观小品设施营建因素,使工程达到相应的景观效果。

6 工艺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工艺设计应综合考虑处理水量、原水水质、占地面积、建设投资、运行成本、排放标准、稳定性及区域自然气候条件、植被类型和地理条件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适宜的方案。

6.1.2 预处理程度根据具体水质水量情况与污水处理技术政策,选择适宜工艺,其设计应符合GB50014 中的有关规定。

6.1.3 预处理设施宜采用悬浮物去除效果较好、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的工艺。

6.1.4 后处理、污泥处理、恶臭处理等工艺设计应符合GB50014及相关行业规范中的规定。

6.2 工艺流程

6.2.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应综合考虑当地水文、地质、规划、村落分布特征、现场调查等情况来确定。单户、村分散型及连片集中型处理工艺选择流程分别如图1、图2所示。

图1 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村分散型处理工艺选择流程图

图2 农村生活污水连片集中型处理工艺选择流程图

6.2.2 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村分散型及连片集中型处理工艺流程分别如图3、图4所示。

图3 单户、村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

注:图中的“排放标准”指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虚线框表示不同预处理工艺。一级标准达标处理中,人工湿地或土地渗滤系统出水要回流。其中人工湿地回流比为1:3,土地渗滤系统回流比为1:1。

图4 连片集中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注:图中的“排放标准”指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虚线框表示不同预处理工艺。一级标准达标处理中,人工湿地或土地渗滤系统出水要回流。其中人工湿地回流比为1:3,土地渗滤系统回流比为1:1。

6.3 预处理

6.3.1 农村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应包括格栅、沉砂池、沉淀池等,其设计应符合GB50014的有关规定。

6.3.2 预处理的程度和方式应综合考虑污水水质特征、出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工艺类型等因素,可选择格栅、沉砂等处理工艺、水解酸化及生物接触氧化预处理池等强化处理工艺。

6.3.3 单户、村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采用改良式化粪池进行污水预处理。

6.3.3.1 改良式化粪池污染物产生量取0.1 m3/人年~0.14m3/人年。

6.3.3.2 改良式化粪池有效水深取2m~3m。

6.3.3.3 池体容积为污水量与污泥量之和。

6.3.3.4 滤料层高度为0.8m~1.2m。

6.3.4 连片集中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6.3.4.1 一级标准达标技术可采用格栅、沉砂池、接触氧化池等预处理技术。

6.3.4.2 二级标准达标技术可采用格栅、沉砂池等预处理技术。

6.3.4.3 三级标准达标技术可采用格栅、沉砂池等预处理技术。

6.3.5 综合考虑污水水质特征,可按下列指标选择预处理措施:

a)污水的BOD5/CODCr<0.3时,宜采用水解酸化处理工艺;

b)污水的SS含量>100mg/L时,宜设沉淀池;

c)污水中含油量>50mg/L时,宜设除油设备;

d)污水中的DO<1.0 mg/L时,宜设曝气装置。

6.4 人工湿地工艺设计

人工湿地处理工艺设计详见附录A。

6.5 稳定塘工艺设计

稳定塘处理工艺设计详见附录B。

6.6 土地渗滤系统设计

土地渗滤系统处理工艺设计详见附录C。

6.7 一体化设备

一体化设备可采用接触氧化工艺、氧化沟工艺,工艺具体要求可参考《西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7 检验与过程控制

7.1 一般规定

7.1.1 应按国家现行的排放标准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

7.1.2 参与控制和管理的机电设备应设置工作和事故状态的检测装置。

7.1.3 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应符合HJ/T353-2007、HJ/T354-2007、HJ/T355-2007、HJ/T101-2003中的有关规定。

7.1.4 所用监测仪器应符合HJ/T15-2007、HJ/T96-2003、HJ/T103-2003、HJ/T377-2007中的有关规定。

7.2 检测与控制

7.2.1 对系统各环节的进出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主要包括:流量、水位、pH值、BOD5、CODcr、氨氮、TN、粪大肠杆菌等。

7.2.2 监测频率:水位和pH值每月1次,其他指标每季度1次。

7.2.3 人工湿地系统的检测还应包括降雨量、湿地水位、植株密度等。检测频率根据管理要求确定。

7.2.4 其他监测项目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7.2.5 大中型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主要处理工艺单元,应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小型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主要处理工艺单元,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控制。采用成套设备时,设备本身控制宜与系统控制结合。

7.2.6 自动控制系统可采用可编程序逻辑控制器(PLC)控制,实时监控运转情况,可设集中和现场两种操作方式。

7.2.7 关键工艺控制参数,如预处理系统的流量、DO、SS、CODcr等检测数据宜参与后续工艺控制。

8 主要辅助工程

8.1 电气系统

8.1.1 供电方式应根据用电要求,与当地电力部门协商确定。

8.1.2 供配电系统应符合GB50052和GB50023中的有关规定。

8.1.3 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GB50054中的有关规定。

8.1.4 照明设计应符合GB50034中的有关规定。

8.2 给水、排水及消防

8.2.1 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完善的供水设施。给水设计应符合GB50015和GB50013的有关规定。

8.2.2 排水设计应符合GB50014中的有关规定。

8.2.3 管理区消防应符合GB50016和GB50140中的有关规定。

8.3 采暖、通风和空调

8.3.1 建筑物的采暖和空调的设计应符合GB50019中的有关规定。

8.3.2 当建构物的机械通风不能满足工艺对室内温度、湿度要求时,应设置空调装置。

8.3.3 建筑造型应简洁、新颖、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布局应满足工艺设备布置要求,同时应考虑今后生产发展和技术改造的可能性。

8.3.4 建(构)筑物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069的有关规定。

8.3.5 构筑物设计应符合GB50003和GB50070的有关规定。

8.3.6 建筑物抗震等设计应符合GB50011的有关规定。

9 劳动安全与职业安全

9.1 在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劳动安全和卫生可参考GB12801的有关规定。

9.2 工程建设运行的同时,应保证安全和卫生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9.3 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秋季人工湿地收割植物应妥善处置,以免引起火灾。

10 施工与验收

10.1 一般规定

10.1.1 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相应的施工资质,除遵守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之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等国家强制性标准。

10.1.2 施工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器件等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并取得产品合格证。

10.1.3 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J141的有关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04的有关规定;设备安装和验收应符合GB50231的有关规定;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68的有关规定。

10.2 工程施工

10.2.1 施工前期准备的主要任务是清理和平整场地。清理工程包括清理场地内的垃圾、树木以及其它障碍物等。

10.2.2 潜流人工湿地及土地渗滤系统周边围堰宜采用夯实的土壤构建,坡度宜为4:1~2:1。在夯实过程中,应考虑土壤的湿度,不得在阴雨天施工。围堰建成后,应进行表面防护,如种植护坝植被等。

10.2.3 基质铺设过程中应从选料、洗料、堆放、撒料4个方面加以控制。

10.2.4 基质应进行级配、清洁,保证填筑材料的含泥(砂)量和填料粉末含量达到设计要求值。

10.2.5 人工湿地植物种植时应有专业人员指导。

10.2.6 人工湿地防渗材料采用聚乙烯膜时,应由专业人员用专业设备进行焊接,焊接结束后,需进行渗透试验。

10.3 环境保护验收

在生产试运行期间应进行处理效果试验,试验报告作为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

10.3.1 处理效果试验包括以下项目:

a)处理污水量;

b)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

c)污泥的处理情况;

d)电能消耗。

10.3.2 污水处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包括:

a)各类污染物环境监测报告;

b)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

c)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d)试运行期间污染物连续监测报告;

e)完整的启动试运行、生产试运行记录。

10.3.3 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行。

11 运行与维护

11.1 调试与运行

11.1.1 人工湿地调试与运行

11.1.1.1 在调试运行阶段,应进行前期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进行池内水深测试,检查配水管道,配水应均匀;

b)应检查水泵、水位控制器,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11.1.1.2 在调试运行期间,应逐步提高污水处理的负荷。

11.1.1.3 为了促进植物根系发育,人工湿地运行初期应进行水位调节。

11.1.1.4 在调试运行阶段,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指导手册;

b)专业管理人员具有污水生态处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c)按污水处理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

d)设置护栏、警示牌,非工作人员不得接触。

11.1.1.5 工程的运行应符合CJJ60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1.1.1.6 运行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运行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岗位合格证书。

11.1.1.7 工程在运行前应制定设备台帐、运行记录、定期巡视、交接班、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11.1.1.8 工艺设施和主要设备应编入台帐、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建(构)筑物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11.1.1.9 工艺流程图、操作和维护规程等应贴挂于明显位置,运行人员应按规程进行系统操作,并定期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11.1.1.10 各岗位人员在运行、巡视、交接班、检修等生产活动中,应做好相关记录。

11.1.1.11 应定期检测进出水水质,并定期对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校验。

11.1.1.12 应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请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11.1.2 稳定塘运行与维护

11.1.2.1 稳定塘竣工验收后,用未污染水预灌,确定渗透率,维持防渗层水分、防止杂草生长。

11.1.2.2 在堤坡上栽植多年生型、低矮型植被,及时去除悬至水面的树枝和杂草,并保持塘内不出现泥滩。

11.1.2.3 及时修复塘堤的受损和被冲刷部位。

11.1.2.4 检验进水和出水的水质和水量。

11.1.2.5 排水前,应先对塘水和受纳水体水质进行检测。

11.1.2.6 定期清除塘底污泥。

11.1.2.7 日常维护中要注意保护塘内生物的生长,但也不能让水生生物过度生长,特别是藻类的快速繁殖会使出水水质下降。

11.1.2.8 塘是否出现渗漏是检查的重点,要注意对塘的出入水量进行定期测量,以查看有无渗漏。也可抽取地下水进行检测,查看是否受到塘水的下渗污染。

11.1.3 土地渗滤系统运行与维护

无复杂设备,仅在秋末冬初进行植物收割,其它不需要日常管理维护。

11.2 运行管理和故障处理措施

11.2.1 人工湿地及土地渗滤系统运行管理与故障处理措施

11.2.1.1 日常运行管理事项:

a)湿地及土地渗滤系统单元进水后,应检查配水效果,确保配水均匀;

b)根据暴雨、洪水、干旱、结冰期等各种极端天气情况,调节和控制人工湿地水位,不得出现进水端壅水现象和出水端淹没现象;

c)应根据植物不同生长期进行田间管理,补种缺苗,勤除杂草,及时收割处置;

d)应对湿地工程及土地渗滤系统污水输送管道、集排水设施、湿地进出水装置进行定期的清理维护。

11.2.1.2 特殊控制事项:

a)应加强植物的病虫害控制,在控制过程中应防止引入新的污染源;

b)应加强人工湿地及土地渗滤系统的杂草控制。

11.2.1.3 故障处理:

a)应对处理系统的管件进行定时巡查,当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清理或更换管件;

b)当池内产生断流时,可通过调节水位解决,出现水质不稳定现象时,应检查填料是否堵塞,必要时更换部分填料。

11.2.1.4 防堵塞措施

a)控制进水悬浮物浓度;

b)适当的采用间歇运行方式;

c)局部更换人工湿地或土地渗滤系统的基质;

d)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反冲洗措施。

11.2.2 稳定塘运行管理与故障处理措施

11.2.2.1 稳定塘溢流与防渗措施:

a)稳定塘应防止暴雨时期产生溢流,在稳定塘周围要修建导流明渠将降雨时的雨水引开;

b)暴雨较多的地方,衬砌应做到堤顶,以防雨水冲刷;

c)塘的底部和四周可作防渗处理,预防塘水下渗污染地下水。防渗处理方式可采用粘土夯实、土工膜、塑料薄膜衬面等。

11.2.3 稳定塘二次污染控制措施

11.2.3.1 防臭措施

稳定塘是敞开式的污水处理构筑物,且水面较大,污水在其中长时间停留,运行管理不善将会对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如产生臭味、滋生蚊虫等。

控制臭味及蚊蝇可参考以下方法:

a)稳定塘前宜设置沉淀池或水解池,应避免塘的负荷过高;

b)当无法降低进水负荷时,可增设间歇运行的表曝机,增加上层水体的溶解氧;

c)塘周围植树,绿化环境;

d)及时清除老化的浮水植物。

11.2.3.2 污泥处理

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按照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污泥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沉砂池(渠)宜采用机械或重力沉砂,并应设置贮砂池或晒砂场;

b)污泥脱水宜采用污泥干化床自然风干,亦可采用机械脱水;

c)污泥作为农田肥料使用时,应符合GB4284中的有关规定;

d)污泥作填埋处理时,含水率应小于85%;

e)塘的设计应考虑排泥或清除污泥的设施;

f)污泥间歇清除时段,一般采用5年~10年;

g)塘底污泥的蓄积深度,通常按0.3m~0.5m设计。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技术设计规范

A.1 工艺设计

A.1.1 人工湿地的设计应包括水力负荷设计、集配水系统设计、基质设计、植物选择、防渗设计。

A.1.2 人工湿地的设计程序采用图A.1的流程进行。

图A.1 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技术设计流程

A.2 设计参数

A.2.1 人工湿地出水达到DB64/T700-2011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时,按BOD5表面有机负荷确定湿地面积,同时应满足水力负荷要求。人工湿地出水达到DB64/T700-2011中规定的一级标准时,按TN表面负荷确定湿地面积。

A.2.2 人工湿地的主要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按表A.1的数值取值。出水水质达到DB64/T700-2011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时,采取BOD5进行计算,出水水质达到DB64/T700-2011中规定的一级标准时采用TN进行校核。


表A.1 连片集中型人工湿地的主要设计参数

人工湿地类型

BOD5负荷

(kg/hm2.d)

TN负荷

(kg/hm2.d)

水力负荷

(m3/m2.d)

水力停留时间

(d)

水平潜流

80~120

8~12

<0.5

1~3

垂直潜流

80~120

8~12

0.2~0.5

1~3

A.3 几何尺寸

A.3.1 连片集中型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单元的面积宜小于800m2

A.3.2 连片集中型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单元的面积宜小于1500m2

A.3.3 潜流人工湿地设计中如采用多个人工湿地单元时,应考虑建立跌水式多级人工湿地,每个独立单元面积不宜大于800m2

A.3.4 潜流人工湿地单元的长度宜为20m~50m。对于长宽比小于1或不规则潜流人工湿地单元,应考虑均匀布水,减少死角。

A.3.5 潜流人工湿地单元的长宽比宜控制在1:1~4:1之间,最适长宽比3:1。

A.3.6 潜流人工湿地深度宜为1.6m~2.0m,其中单户、村分散型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床体深度1.4m~1.8m。

A.3.7 潜流人工湿地的水力坡度宜为0.5%~1%,其中单户型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水力坡度为0.5%~2.0%,具体应根据所采用的基质来确定。

A.4 集、配水系统

A.4.1 人工湿地单元宜采用穿孔管、配(集)水管、配(集)水堰等装置来实现集配水的均匀。

A.4.2 穿孔管的长度应与人工湿地单元的宽度大致相等。管孔密度应均匀,管孔的尺寸和间距取决于污水流量和进出水的水力条件,管孔间距不宜低于人工湿地单元宽度的10%。

A.4.3 穿孔管周围宜选用粒径较大的基质,其粒径应大于管孔孔径;或穿孔采用透水土工布或60目尼龙网包裹。

A.4.4 集、配水与进、出水管的设置应采取冬季防冻措施。

A.4.5 人工湿地出水可采用沟排、管排、井排等方式,并设溢流堰、可调管道及闸门等具有水位调节功能的设施。

A.4.6 人工湿地出水量较大且跌落较高时,应设置消能设施。

A.4.7 人工湿地出水应设施排空装置。

A.5 清淤与通气

A.5.1 人工湿地预处理系统应设置清淤装置。

A.5.2 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内设置通气管,同人工湿地底部的排水管相连接,并且与排水管管径相同。

A.6 填料层设计

A.6.1 基质材料选择

A.6.1.1 人工湿地基质的选择应根据基质的机械强度、比表面积、稳定性、孔隙率及表面粗糙度等因素确定。

A.6.1.2 以就近取材为原则,但要保证所选基质达到设计要求的粒径。

A.6.1.3 潜流型人工湿地基质的孔隙率宜控制在35%~40%,以便具有较大的空隙和较好的水力传导。

A.6.1.4 潜流型人工湿地基质层的厚度应与植物根系长度相协调。

A.6.1.5 人工湿地填料应能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且应具有良好的渗透性。

A.6.1.6 达到DB64/T700-2011中规定的一级排放标准的人工湿地基质中钙、铁、铝、镁含量均不能低于20%,保证较高氮、磷去除率。

A.6.1.7 湿地中的表层土壤要求质地为粘土-壤土,土壤渗透系数为0.025cm/d~0.35cm/d为宜。

A.6.1.8 水平潜流湿地基质一般可采用粒径为16mm~32mm的砾石,分布于整个床体。

A.6.2 填料层结构设置

A.6.2.1 垂直流型人工湿地的滤料层应由单一且较均匀的填料组成。

A.6.2.2 垂直流型人工湿地的排水层(亦称承托层)应保证充分排水并且不出现积水情况。

A.6.2.3 对于垂直流型人工湿地,为防止霜冻可设置覆盖层;对于水平潜流型人工湿地,可根据需要设置覆盖层。

A.6.2.4 应保证垂直流型人工湿地各层之间的稳定性。

A.6.2.5 在水平潜流型人工湿地的进水区,应沿着水流方向铺设粒径从大到小的砾石和砂填料,颗粒粒径宜为16mm~6mm;在出水区,应沿着水流方向铺设粒径从小到大的填料,颗粒粒径宜为8mm~16mm。

A.6.3 填料层厚度设计

人工湿地填料层的填充厚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平潜流型人工湿地和垂直流型人工湿地的滤料层厚度应根据湿地的运行方式和滤料层滤料的渗透系数确定,滤料层厚度宜为1.2m~1.4m。

b)垂直流型人工湿地填料层各层的填充厚度宜按表A.2进行设计。

表A.2 垂直流型人工湿地填料层从下而上结构分层及特点

单位:mm

分层

功能

厚度

材料

注意事项

排水层

汇集排出已处理污水

200~350

粒径8~16

砾石

需洗涤

不应带泥

过渡层

防止上层砂粒堵塞下面排水层

100

粒径4~8

砾石

需洗涤

不应带泥

滤料层

核心处理区

1200~1400

特殊级配

8~16

无泥粗砂

符合级配曲线范围

覆盖层

防砂层表面冲蚀

50(污水喷流范围内局部铺设)

粒径8~16

砾石

根据喷流

距离铺设

A.7 湿地植物选择与种植

A.7.1 湿地植物选择

人工湿地植物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人工湿地宜选用耐污能力强、根系发达、去污效果好、具有抗冻及抗病虫害能力、有一定经济价值、容易管理的本土植物;

b)湿地植物应能忍受较大变化范围内的水位、含盐量、温度和pH值;

c)成活率高,种苗易得,繁殖能力强;

d)有一定的美化景观效果;

e)应尽可能增加植物的多样性、提高对污水的处理性能、延长使用寿命;

f)人工湿地出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时,应谨慎选择凤眼莲等外来入侵物种;

g)人工湿地水生植物以挺水植物为主;

h)人工湿地植物配置按表A.3选取。

表A.3 人工湿地植物配置表

污水处理类型

植物选择

种植密度(株、芽、丛/ m2

分散型

(注重景观效果)

香蒲

2025

千屈菜

1625

水生美人蕉

912

连片型

(注重去除效果)

芦 苇

1620

茭 白

910

千屈菜

1625

荷 花

23

菖 蒲

2025

水葱

812

A.7.2 湿地植物种植

A.7.2.1 人工湿地植物的栽种移植包括根幼苗移植、种子繁殖、收割植物的移植以及盆栽移植等,不宜选用苗龄过小的植株。

A.7.2.2 植物宜在每年春季种植。

A.7.2.3 植物种植初期的适宜密度可根据植物种类与工程要求进行调整。挺水植物种植密度宜为9株/m2~25株/m2

A.7.2.4 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的植物宜种植在渗透系数比较高的基质上。

A.7.2.5 植物种植的质地应为松软粘土-壤土,土壤厚度宜为20cm~40cm,渗透系数宜为0.006cm/d~0.084cm/d。

A.7.2.6 应优先选用当地的表层土种植,如当地原土不适宜人工湿地植物生长时,则需进行置换。

A.7.2.7 植物种植时,应搭建操作架或铺设踏板,严禁直接踩踏人工湿地。

A.7.2.8 植物种植时,应保持基质湿润,基质表面不得有流动水体;植物生长初期,应保持池内一定水深,逐渐增大污水负荷使其驯化。

A.7.3 防渗层

人工湿地的防渗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中部干旱风沙区、南部山区地下水位较低,人工湿地建设时,采用素土夯实等基本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b)沿黄灌溉农业区地下水位较高,人工湿地建设时,应在底部和侧面进行防渗处理,底部不得低于最高地下水位;

c)当原有土层渗透系数大于10-8m/s时,应构建防渗层,敷设或者加入一些防渗材料以降低原有土层的渗透性,防渗层可采用黏土层、聚乙烯薄膜及其他建筑工程防水材料,可参照CJJ17-2004执行;

d)选择防渗层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塑料薄膜:薄膜厚度宜大于1.0mm,两边衬垫土工布,以降低植物根系和紫外线对薄膜的影响,宜优选PE薄膜,敷设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2)水泥或合成材料隔板:应按建筑施工要求进行建造;

3)黏土:如原有土壤含砂量较高、黏土含量较低、透水性好,应敷设2层黏土防渗层,每层厚度宜为30cm;如原有土壤含砂量较低、黏土含量较高、透水性较差,可敷设一层黏土防渗层,厚度宜大于30cm。亦可将黏土与膨润土相混合制成混合材料,敷设60cm厚的防渗层,以改善原有土层的防渗能力。

e)对于渗透系数小于10m/s~7 m/s且厚度大于60cm的土壤,可直接作为人工湿地的防渗层,可不需采用其他措施进行防渗处理。工程建设中,应对湿地底部和边坡60cm厚度的土壤进行渗透性测定。

A.8 保温防冻

人工湿地保温防冻应满足以下要求:

a)池内水温应保证不低于4℃;

b)定期做人工湿地的冻土深度测试,掌握人工湿地系统的运行情况;

c)强化预处理,减轻人工湿地系统的污染负荷;

d)冬季管理宜采用植被覆盖、塑料大棚温室、增加滤层厚度、建造双层保温墙等保温措施以保证人工湿地冬季正常运行。

A.9 管材与闸阀

A.9.1 管材选用PVC或PE管时,应按GB/T13663-2000的规定执行。

A.9.2 阀门选用应满足耐腐蚀性强、密封性好、操作灵活等要求。

A.9.3 水位控制闸板、可调堰等装置采用非标设计时,应考虑材质、控制方式、腐蚀及耐用等因素。

A.10 后处理

A.10.1 应根据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选择是否设置消毒设施。当出水对病原菌指标要求较高时,消毒应符合GB50014中的有关规定。

A.10.2 人工湿地出水作为再生水利用时,应符合DB64/T700-2011中的有关规定。

A.10.3 人工湿地出水作为灌溉用水时,应符合DB64/T700-2011中的有关规定。

A.11 二次污染控制措施

A.11.1 污泥处理与处置

A.11.1.1 预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处理与处置应符合GB50014中的有关规定。

A.11.1.2 人工湿地系统应定期清淤排泥。

A.11.2 恶臭处理

A.11.2.1 连片集中型人工湿地应设置除臭装置处理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

A.11.2.2 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应符合GB14554中的有关规定。

A.11.2.3 人工湿地应远离居民区,并设于其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A.12 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A.12.1 人工湿地系统应设置雨水溢流口、排洪沟渠等排洪设施。

A.12.2 人工湿地系统应设置超越管、溢流井等分流设施。

A.13 其它

单户、村分散型及连片集中型污水排放达到DB64/T700-2011中规定的一级标准时,人工湿地系统出水应进行回流,回流比为1:3。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农村生活污水稳定塘处理技术设计规范

B.1 工艺设计

农村生活污水稳定塘处理技术方案设计按图B.1执行。

图B.1 农村生活污水稳定塘处理技术设计流程图

B.2 设计参数

B.2.1 稳定塘通常是按有机污染物的负荷、塘深和停留时间等参数设计的。厌氧塘、兼性塘、部分曝气塘及生态塘通常按BOD5表面负荷确定水面面积。厌氧塘亦可按BOD5容积负荷设计,部分曝气塘亦可按BOD5污泥负荷进行设计。

B.2.2 控制出水塘宜按其前置处理设施的实际处理流量与受纳水体季节允许排放污水流量之差设计。用于农灌的控制出水塘可按农灌需水量进行设计。

B.2.3 各种污水稳定塘设计参数可按表B.1选取。

表B.1 各种污水稳定塘工艺设计参数

常规塘型

BOD5表面负荷

kg/104m2·d

有效水深

(m)

处理效率

(%)

进塘BOD5浓度

(mg/L)

厌氧塘

200

300

35

3070

400

兼性塘

3050

5070

1.21.5

6080

<150

部分曝气塘

50100

100200

35

6080

<200

生态塘

2030

4050

1.52.5

7090

<50

注:Ⅰ区系指南部山区;Ⅱ区系指沿黄灌溉农业区和中部干旱风沙区。

B.2.4 厌氧塘

B.2.4.1 厌氧塘并联数目不宜少于2座。

B.2.4.2 为使厌氧塘处于厌氧状态,厌氧塘BOD5表面负荷最小容许值采用300 kg/104m2·d。

B.2.4.3 厌氧塘的水力停留时间应按水体积计算,底层污泥所占的容积应另加。厌氧塘水深一般为3m~5m;当土质或地下水条件许可时,宜采用上限值。

B.2.4.4 厌氧塘可采取加设生物膜载体填料、塘面覆盖和在塘底设置污泥消化坑等强化措施。

B.2.4.5 厌氧塘应从底部进水和淹没式出水,厌氧塘进口位于接近塘底的位置,高于塘底0.6m~1m。塘底宽度小于9m时,可只用1个进口;大塘应采用多个进口。厌氧塘出口为淹没式,淹没深度不应小于0.6m,不得小于冰覆盖层或浮渣层厚度,在堰和孔口之间应设置挡板。

B.2.5 兼性塘

B.2.5.1 兼性塘可以按串联形式,也可以按并联形式布置,一般多用串联塘。

B.2.5.2 兼性塘系统可采用单塘,在塘内应设置导流墙。

B.2.5.3 兼性塘内可采取加设生物膜载体填料、种植水生植物和机械曝气等强化措施。

B.2.5.4 应在满足表面负荷的前提下考虑塘深,适当增加塘深以利过冬。

B.2.5.5 兼性塘深应有贮泥层的深度、北方地区冰盖的厚度,以及为容纳流量的变化和防风浪冲击的超高,塘内贮泥层厚度可按0.3m考虑,冰盖厚度一般为0.2m~0.6m,超高为0.5m~1.0m。

B.2.6 部分曝气塘

B.2.6.1 部分曝气塘用于生活污水出水水质要求达到DB64/T700-2011中规定的二级或三级标准的农村地区。

B.2.6.2 部分曝气塘的曝气供氧量应按生物氧化降解有机负荷计算,其比曝气功率负荷应为1 W/m3~2W/m3

B.2.7 生态塘

B.2.7.1 生态塘水中溶解氧应不小于4mg/L,可采用机械曝气充氧。

B.2.7.2 生态塘中放养的鱼种和比例应根据当地养鱼的成功经验和有关研究成果确定。

B.2.7.3 塘中养殖的水生动植物密度应由实验确定。

B.2.8 控制出水塘

B.2.8.1 为保证稳定塘的出水效果或为适应农灌用水需要,应设置控制出水塘。

B.2.8.2 控制出水塘在冬季一般用作储存塘,冬季污水在塘内的水力停留时间取决于当地的冰封期及冰融后的水质状况。

B.2.8.3 控制出水塘最低水位为0.5m。

B.2.8.4 控制出水塘容积设计应考虑到冰封期需要贮存的水量,塘深应大于最大冰冻深度1m,塘数不宜少于2座。

B.2.8.5 控制出水塘应按照兼性塘校核有机负荷率。

B.3 塘体设计

B.3.1 一般规定

B.3.1.1 稳定塘的塘体用料应就地取材。

B.3.1.2 稳定塘单塘宜采用矩形塘,长宽比不应小于3:1~4:1。

B.3.1.3 第1级塘污泥增长较快,宜于并联运行,以便使其中的1个塘停水以清除污泥。

B.3.1.4 利用旧河道、池塘、洼地等修建稳定塘,当水利条件不力时,宜在塘内设置导流墙(堤)。

B.3.1.5 对塘体的堤岸应采取防护措施。

B.3.2 堤坝设计

B.3.2.1 堤坝宜采用不易透水的材料建造。土坝应用不易透水材料作心墙或斜墙。

B.3.2.2 土坝的顶宽不宜小于2m,石堤和混凝土堤顶宽不应小于0.8m,当堤顶允许机动车行驶时,其宽度应不小于3.5m。

B.3.2.3 土堤迎水坡应铺砌防浪材料,宜采用石料或混凝土。在设计水位变动范围内的最小铺砌高度应不小于1.0m。

B.3.2.4 土坝、堆石坝、干砌石坝的安全超高应根据浪高计算确定,不宜小于0.5m。

B.3.2.5 坝体结构应按相应的永久性水工构筑物标准设计。

B.3.2.6 坝的外坡设计应按土质及工程规模确定,土坝外坡坡度宜为4:1~2:1,内坡坡度宜为3:1~2:1。

B.3.2.7 塘堤的内侧应在适当位置(如进、出水口处)设置阶梯、平台。

B.3.3 塘底设计

B.3.3.1 塘底应平整并略具坡度,倾向出口。竣工高程与塘底平均高程之差不得超过0.15m,并应充分夯实,以防过多的渗漏。

B.3.3.2 塘底原土渗透系数K值大于0.2m/d时,应采取防渗措施。

B.3.3.3 塘底和堤心,都应当使用难以压缩的密实土,并且在比最佳含水量高4%(或4%以内)的情况下,至少压实到90%标准葡式密度。原土经过压实后,塘底渗透和塘堤渗透所导致的塘内水位降落不得大于2.5mm/d,否则应当另行采用衬里材料,包括就地取材的粘土以及膨润土、沥青、混凝土、掺土水泥和各种薄层。

B.3.4 进、出水口设计

B.3.4.1 进、出水口宜采用扩散式或多点进水方式。进水口应当采用淹没式,以减少冲刷。出水口应设置挡板,潜孔出流,以防止排出漂浮固体。出水口离进水口距离不小于塘体长度的80%,以防止污水断流发生。

B.3.4.2 进水口至出水口的水流方向应避开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宜与主导风向垂直。

B.4 附属设施

B.4.1 输水设施

B.4.1.1 稳定塘的输水设施应包括输水管(渠)、泵站及闸、阀。

B.4.1.2 输水可用暗管或明渠,在人口稠密区宜采用管道输水。

B.4.1.3 邻塘之间的连通,宜采用溢流坝、堰、涵闸或管道。

B.4.1.4 塘系统出水量较大且跌落较高时,其出水口应设消力坎或消力池。

B.4.2 充氧设施

在多塘系统中,前后两塘有0.5m以上水位落差时,连通口可采用粗糙斜坡或阶式跌水曝气充氧措施。

B.4.3 计量设施

稳定塘系统应在入流处和出流处设置计量设施。

B.4.4 其他设施

B.4.4.1 为了美化环境、防止雨水对堤坝的冲刷,处理设备和附助设施周围以及堤坝两侧,应进行绿化。

B.4.4.2 绿化植物应采用抗污能力强的植物,速生与非速生植物相结合,灌木和乔木相结合,以本地易繁殖、易移栽植物为主。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农村生活污水土地渗滤系统处理技术设计规范

C.1 设计程序

C.1.1 土地渗滤系统的设计程序见图C.1。根据地区污水特性、环境特征、出水水质要求进行土地渗滤系统设计。

C.1.2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场址选择、预处理系统设计、水力负荷选择、面积设计、土壤填料结构和布局、布水系统和排水系统设计。

图C.1 农村生活污水土地渗滤系统处理技术设计流程图

C.2 设计参数

土地渗滤系统设计参数主要是水力负荷和水力负荷周期。

C.2.1 水力负荷

土地渗滤系统水力负荷为:20m/a ~80m/a

C.2.2 水力负荷周期

土地渗滤系统连续配水时间:8h~12h,湿干比0.2~0.125,运行周期2d~4.5d

C.2.3 其他设计要求

C.2.3.1 场地要求

土地渗滤系统对场地土壤条件的要求如下:

a)土壤类型:以壤土、砂壤土为宜;

b)土层厚度:≥ 1.5m;

c)地面坡度:<15%;

d)土壤渗透率:0.15cm/h~5.0cm/h;

e)地下水埋深:>1m;

f)土壤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可对土壤进行改良。

C.2.3.2 进水水质要求

土地渗滤系统的进水水质控制的最佳状态:

a)BOD5 <200mg/L;

b)TOC/BOD5<0.8。

C.3 几何尺寸

C.3.1 系统面积

土地渗滤床的面积可根据渗透速率、所需处理的污水量而定,处理1m3污水所需面积:4 m2~20m2

C.3.2 系统床深

土地渗滤系统床深宜为1.8m~2.0m

C.4 集、配水系统

C.4.1 配水系统

C.4.1.1 土地渗滤池的进水采用自动液位浮球控制进水。

C.4.1.2 为了使污水能够均匀分布,土地渗滤池的进水系统管道宜布置在地表1m以下范围内,每根配水管管道不宜长于6m,配水管道间距应在1.5m~2.0m的范围内。

C.4.1.3 配水管道应用尼龙网包裹,周围采用厚度为100mm~200mm粒径为20mm~30mm的砾石形成保护层覆盖,并在下方用不透水的土工布将配水管道与土壤分隔,形成以配水管道为中心向两侧均匀布水,由毛细作用向上层土壤布水。

C.4.2 集水系统

C.4.2.1 经过渗滤处理的滤出水从池底排出,为使排水顺畅,池底可做3%的坡底。

C.4.2.2 集水管分布于渗滤池底部,集水管道应用尼龙网包裹,周围采用厚度为100mm~200mm直径为20mm~30mm的砾石形成保护层覆盖,均匀收集滤层的处理水。

C.5 填料层要求

对于土地渗滤系统,土壤条件不适合时,可对土壤进行改良。

C.5.1 基质材料选择

C.5.1.1 筛分:各种粒径级别的土壤颗粒按照一定的重量百分比进行机械组合。

C.5.1.2 应向土壤中适当添加砂料、草炭等介质材料。

C.5.2 填料层结构和厚度设置

C.5.2.1 土地渗滤系统的填料层主要由植物种植土层、人工土层、砂滤层组成。

C.5.2.2 填料层根据污水特点、地下水水位、地形条件选择厚度。

C.5.2.3 植物种植土层主要为地表植物提供生长环境,植物根系吸收污水中的营养元素,同时为人工土层表层复氧,植物种植土层厚度为30cm。

C.5.2.4 人工土层是污水处理的核心区,根据处理要求选择单层填制或分层填制。人工土层厚度为1.4m~1.6m。

C.5.2.5 砂滤层主要起过滤作用,厚度一般为20cm。

C.6 防渗层

C.6.1 为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土地渗滤系统必须设置防渗层。

C.6.2 当地下水水位低于土地渗滤系统的最低点时,其底部和侧壁可考虑采用密实土,系统内由于渗透所导致的水位降落不得大于2.5mm/d。

C.6.3 当地下水位高于土地渗滤系统最低点或当地的密实土不能满足要求时,需另行采用衬底材料,包括沥青、混凝土、水泥或其他衬底。

C.6.4 在实际工程中通常采用120mm厚的C25素混凝土来进行防渗。

C.7 冬季保温措施

C.7.1 土地渗滤系统可设计双层布水管,底层布水管应设置在冻土层以下0.6m,冬季时开启。

C.7.2 土地渗滤系统边墙可采取双墙保温结构,墙体中间可填充碎石、秸秆等。


附件:DB64 T699-20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