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12-18 15:57 点击:
宁环发〔2019〕114号
关于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你公司上报了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做出妥善处理。由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之规定,我厅同意注销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NWF﹝2016﹞010号)的经营许可证作废,你公司应立即停止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业务,并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移交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存档管理。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负责督导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厂区油泥等危险废物清理转移后土壤环境监测和生态恢复。
特此批复
联系人:王华 电话:0951-5160971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