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关于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的批复

作者:张玺 文章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布时间:2023-03-27 14:30 点击:

宁环审固体函〔2023〕126号

                               

关于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的批复

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中宁长安函202309号)收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法对你公司开展检查评审。经审查,现同意你公司开展危险废物经营业务,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NWF2023013),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依法开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许可的条件、设施开展经营,做好危险废物台账、记录、票据管理。严禁违规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落实政策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禁从区外转入单纯以焚烧、填埋方式处置的危险废物。

三、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入场分析、转移联单、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等制度。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产生的废气必须按照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中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废水处理后排放到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严禁随意关停、拆除。改变经营方式、增加经营类别、超规模经营以及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需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四、规范整改问题。按照本次申请有材料中制定的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按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的铝酸钙、炭粉、无害化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严格按照危险废物鉴别相关技术规范和鉴别标准完成炭粉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工作,在鉴别结果未出来之前,严格参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定期对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场所及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定期进行监测评价。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污染环境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张玺<0951>516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