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布时间:2025-04-11 09:41 点击:
关于宁夏银海鸿兴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宁环审固体函〔2025〕143号
宁夏银海鸿兴煤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银海鸿兴煤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报告》(宁银鸿发〔2025〕016号)收悉。经资料审核、现场检查、集体审查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煤焦油管理属性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便函〔2025〕31号)等有关规定,同意注销宁夏银海鸿兴煤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许可证(证书编号:NWF〔2024〕21号),自批复之日起该危险废物许可证作废,应立即停止一切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二、你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原料来源。确保仅利用符合《煤焦油标准》(YB/T5075)技术要求的原料。及时在宁夏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中变更企业角色,并更新管理计划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2.加强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化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加强环境安全隐患风险点的巡查、维护、维修,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生产经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督导你公司做好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王菡<0951>516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