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11-25 08:57 点击:
宁环审土壤函〔2018〕166号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
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证审批意见的函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收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属地环保部门、相关技术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实地进行现场核查。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业科技公司)前身是国家电投宁夏能源铝业工程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业检修公司),位于青铜峡市青铜峡镇,2018年9月变更为铝业科技公司。你公司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NWF[2018]001号,核准经营类别为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321-023-48),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规模为4000吨/年。
二、存在的问题
(一)铝业科技公司于2018年对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但一直未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手续变更。违反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规定。
(二)企业负责人介绍实际生产工艺与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的生产工艺不一致,实际生产工艺目前尚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三)在申报资料中,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表要求缺少部分证明材料。
(四)现场核查发现,危险废物贮存库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风、防雨、防晒”要求。
三、审批意见
经审查,铝业科技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第四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铝业科技公司增加危险废物经营规模许可证。
待铝业科技公司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增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模。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代章)
2018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自治区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吴忠市环境保护局、青铜峡市
环境保护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