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布时间:2022-08-08 09:29 点击:
宁环审固体函〔2022〕210号
关于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申请的批复
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的申请》(宁清环发〔2022〕42号)收悉。经我厅相关部门现场核查,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公司接收宁夏宸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精馏釜残(HW04,263-005-04)18.146吨、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精馏釜残(HW04,263-005-04)6.668吨、宁夏宏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蒸馏残渣(S1-1)(HW12,264-011-12)48.396吨、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UV-184精馏釜残(HW11,900-013-11)20.671吨、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萃取残渣(HW16,266-010-16)6.291吨、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生化污泥(HW49,772-006-49)10.731吨、宁夏倬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馏残液(HW11,900-013-11)15.51吨,共计126.412吨,上述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已超过一年的规定贮存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应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的申请。
你公司接收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氯吡啶酮除焦焦油(HW11,900-013-11)286.986吨、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氯油层除焦焦油(HW11,900-013-11)484.95吨、宁夏沃凯珑新材料有限公司萃取残渣(HW16,266-010-16)46.49吨、宁夏倬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馏残液(HW11,900-013-11)18.182吨、宁夏倬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馏残渣(HW11,900-013-11)48.449吨,共计885.057吨,上述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即将超过一年的规定贮存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应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的申请。
二、审批意见
同意你公司现贮存的精馏釜残(HW04,263-005-04)18.146吨、精馏釜残(HW04,263-005-04)6.668吨、蒸馏残渣(S1-1)(HW12,264-011-12)48.396吨、UV-184精馏釜残(HW11,900-013-11)20.671吨、萃取残渣(HW16,266-010-16)6.291吨、生化污泥(HW49,772-006-49)10.731吨、精馏残液(HW11,900-013-11)15.51吨,共计126.412吨,延期贮存至2022年9月30日。
同意你公司现贮存的一氯吡啶酮除焦焦油(HW11,900-013-11)286.986吨、一氯油层除焦焦油(HW11,900-013-11)484.95吨、萃取残渣(HW16,266-010-16)46.49吨、精馏残液(HW11,900-013-11)18.182吨、精馏残渣(HW11,900-013-11)48.449吨,共计885.057吨,延期贮存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管理要求
你公司在延期贮存危险废物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延期贮存的危险废物,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加强贮存库气体导出净化措施,更换与危险废物不相容底座,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存放,严禁延期贮存期间出现危险废物乱堆乱存、洒漏等现象。
(二)你公司合理制定危险废物处置计划,在延期贮存期限内完成上述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置,并及时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报告处置情况,在延期贮存的危险废物未处置完毕前,你公司禁止接收与申请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相同的危险废物。逾期未完成上述危险废物处置,上述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应交其他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张玺<0951>516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