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4-08-05 16:19 点击:
关于印发《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宁环规发〔2024〕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委员会:
《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但因为自然生境的丧失与破坏、自然资源过度利用、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生物多样性不断丧失,严重威胁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
202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中国作为COP15主席国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在国内加快落实相关成果将进一步彰显负责任的大国担当。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明确我国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部署、优先领域和优先行动,并对地方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提出明确要求。
宁夏承担着守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资源要素齐全,是全国重要生态屏障、重要生态节点、重要生态通道,特殊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造就了宁夏丰富的生态系统和较高的物种多样性。2012年宁夏发布并实施《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开展了一系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效维护了宁夏生物多样性,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1+4”系列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明确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任务、优先区域、优先领域和优先行动,全方位、全地域、全领域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西北地区东部,地处蒙古高原、黄土高原、青藏高原交汇处,是全国重要的生态节点、华北的重要生态屏障、西北的重要生态通道。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过渡性特征明显,宁夏拥有丰富的生态系统、物种、遗传多样性。
生态系统多样性。宁夏分布着重要山系、森林草原、河湖湿地、沙漠戈壁等多种生态类型。植被类型丰富,包含9个植被型30个亚型132个群系。截至2022年底,全区森林面积56.9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82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0.95%;草原面积203.20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56.70%;耕地面积120.39万公顷。
物种多样性。宁夏有脊椎动物87科47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华北豹、雪豹、白尾海雕、遗鸥和大鸨等23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毛冠鹿、赤狐、灰鹤、白琵鹭等84种;无脊椎动物约4400种,其中昆虫类3700余种、蛛形类400余种、其他类群有200余种。野生植物130科645属190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1种为发菜,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四合木、沙芦草和野大豆等27种。已记录微生物92科241属862种,其中中国新纪录属4个、中国新纪录种19个、中国寄主新纪录种18个。
遗传多样性。宁夏拥有丰富的农作物、畜禽、鱼类、药用植物、花卉林木等遗传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主要有盐池滩羊、中卫山羊、静原鸡、西吉驴等。鱼类遗传资源主要有北方铜鱼、兰州鲇、黄河鲤、大鼻吻鮈等。野生及主要栽培的中药遗传资源1100余种,主要有枸杞、甘草、黄芪等。果树遗传资源有灵武长枣等。截至2023年底,文冠果属、枸杞属、李属和杨属等41个林木新品种获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站位谋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印发生态文明建设“1+4”系列文件,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为美丽宁夏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
制度机制逐步建立。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等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制修订,印发《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宁夏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行为的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将全区62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为51个,总面积59.27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1.41%。完成“三屏一带五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将贺兰山、六盘山纳入国家公园候选区。建成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3个、国家枸杞种质资源库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场3个、自治区级林木种质资源库14个、中国(宁夏)良种牛繁育中心。宁夏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植物园、动物园、种质资源库(圃、场)、繁育中心等为主体的生物多样性就地、迁地保护体系逐渐优化。
本底调查扎实推进。开展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自治区第二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开展贺兰山、六盘山、青铜峡库区、沙湖、香山湖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开展全区种质资源普查、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中药材普查、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等不同类别的本底调查。
生态修复卓有成效。开展全域禁牧封育、黄河流域禁渔和“三北”防护林工程。实施黄河流域国土综合整治、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修复面积5.27万公顷。完成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230万亩,移民迁出区森林覆盖率达16%左右,植被覆盖度达56%。打赢“贺兰山生态保卫战”,实施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2018-2023年完成营造林55.68万公顷,完成退化草原治理面积13.05万公顷。实现沙化、荒漠化面积“双缩减”,成为全国首个“人进沙退”、“林进沙绿”的省区。
生物安全有效保障。制定《宁夏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宁夏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更新全区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共发现外来入侵物种112种,其中入侵植物83种、病虫害29种,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封锁控制和扑灭铲除重点入侵物种,稻水象甲、瓜类果斑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面积达16万亩。
监督执法不断加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累计排查疑似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点位3608处,建立整改点位台账2650处,整改完成率100%。开展“清风”“网盾”“昆仑”“中国渔政亮剑”等专项行动,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得到有效保护。
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充分利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生态日”“湿地日”“爱鸟周”等宣传日,支持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媒体手段,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COP15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期间,以“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实践”三大主题展览,全方位展示了宁夏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
当前,宁夏正在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宁夏篇章,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应深刻把握新时期新特征新要求,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局面带来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国际重要场合深刻阐释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重大意义,“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明确了未来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和“1+4”系列文件,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迎来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建设现代化美丽宁夏提出新任务。加快推进美丽宁夏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构筑更加稳固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贺兰山、六盘山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塞上江南”独特的生物多样性,让生物多样性成为美丽宁夏的重要标尺,为谱写美丽中国宁夏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新期待。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多边治理、合作共赢的机制,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产生了新期待。特别是《环境保护法》中对公众参与的激励和法律保障,民间环保机构多种多样的保护实践、示范和试验,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依据,也为日渐高涨的公众参与提供了平台和桥梁。
近年来,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长足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高度重视和加强提高。
一是生物多样性顶层设计有待完善。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综合性政策法规体系,特别是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领域政策法规较为薄弱。仍存在重要保护物种、栖息地和生态廊道保护空缺,尚未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恢复亟待强化。盐池、灵武等中部干旱带草原退化严重,六盘山存在人工林密度过大、结构单一等问题,部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存在退化和破碎化问题,野生生境不断缩小,亟需推进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修复、多样性维护,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
三是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仍需提升。部分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相对滞后,利用空间较大,畜禽品种繁育能力偏弱,畜禽、中药材等遗传资源保护与惠益分享仍需加强。中药材、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生物遗传资源保存体系尚不完善,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传统知识与文化挖掘及转化仍有较大空间,“生物多样性+产业”共赢发展模式较为单一,本土特色资源利用水平不高。
四是生物多样性治理保障能力有待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撑能力不足,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等基础能力不高,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技术力量薄弱。生物多样性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尚未建立统一的生物多样性大数据监管平台。各级政府的经费、人力投入比例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还不相适宜,多元力量和多渠道资金共同参与的局面还未形成,支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仍需提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任务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着力减轻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威胁,促进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宁夏篇章。
——战略锚定,顶层布局。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大局,牢牢把握好新时期美丽宁夏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与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生物多样性制度体系,统筹布局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自然恢复为主,推动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有机统一,有效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确保生态安全。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地利用生物资源,深入挖掘生态修复、生态农业、生态扶贫、生态旅游、特色产业、绿色转型等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与实现潜力,拓展“两山”双向转化通道,激发生物多样性保护内生动力。
——重点攻坚,协同治理。强化系统观念,做足统筹文章,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目标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领域、全方位、全要素、全地域、全过程、全社会开展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发挥各级政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和投入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强化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机制。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宁夏。以建设美丽宁夏为目标,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统筹谋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蓝图,不断加强和创新生物多样性保护举措,全面开启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与可持续利用新征程,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美丽中国建设中展现宁夏担当。
——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宁夏实践。当前生物多样性相关政策法规不够系统,各类生物多样性资源尚未开展全面梳理,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类群常态化、智能化监测与评估较为薄弱,大数据监管平台还未建立。退化草原恢复、珍稀濒危物种保育、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等实用技术研发有待加强。《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为统筹应对宁夏生物多样性相关挑战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也为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宁夏实践”。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示范样板。立足区内特色生物资源,创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模式,推动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六新”产业和葡萄酒、枸杞、冷凉蔬菜等“六特”产业以及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六优”产业绿色发展,建立具有宁夏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高水平生物多样性保护塑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全区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全民共建共推共享的生物多样性新局面。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立足区情实际和地域特色,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打造集宣传展示、科研实践、科普教育、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和博物馆。发展生物多样性公民科学,推动生物多样性科普研学和探索实践,构建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共建共推共享的生物多样性新局面。
2030年目标。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自治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1.41%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3.48%,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29%,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0%,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有效保护,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优化,利用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得到公正和公平分享,初步形成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
中长期目标与愿景。到2035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体系健全完善,形成统一有序的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稳定在全区国土面积的11.41%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7%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29%,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可持续利用机制全面建立。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公民自觉行动,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美丽宁夏基本建成。到2050年,全面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宁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一)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顶层设计。完善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体系,适时启动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制定。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监督检查。强化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监督管理,完善遗传资源的获取、利用、进出境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清晰的分责、定责、追责管理制度。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相关领域中长期规划,与时俱进的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体系,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政策落地见效。
(二)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立足“一河三山”生态坐标和“一带三区”总体布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加快推进贺兰山、六盘山国家公园创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重点物种和重要遗传资源迁地保护体系,加强动植物园、种质资源库(圃、场)、救护繁育中心等迁地保护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珍稀濒危物种、极小种群和重要遗传资源抢救性保护。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物廊道,解决自然景观破碎化、保护区域孤岛化、生态连通性降低等突出问题,畅通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生态廊道。
(三)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推动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有机统一,利用宁夏全境地处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片区和“三北”工程全覆盖的优势,加快推进“一河三山”生态修复、荒漠化综合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落地见效。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全面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系统、重点生态廊道、重点河湖滩地保护修复,健全河湖湿地保护制度,推进水土保持、禁牧封育、灌草植绿工作。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保护,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系统,为各种生物提供生存和繁殖的栖息地。
(四)强化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开展贺兰山、六盘山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和重点物种的调查监测。建立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指示物种清单并进行长期监测。推进农作物和畜禽、水产、林草植物、药用动植物、菌种等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定期开展生态系统、重点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状况评估,每5年发布1次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
(五)强化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完善自治区重要科研基础设施、监测网络体系和相关平台建设。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研究,形成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强化各级财政资源统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持续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机制。深化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推动知识、信息、科技交流和成果共享。
(六)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入境动植物检疫,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和预警,定期发布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病原微生物、疫源动物、转基因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农林作物病虫鼠害和动物疫病风险防控。规范外来物种引入审批管理程序,形成联防共治合力,持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严格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监管,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标识管理和安全监管。
(七)推动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强化重要生物资源科学管理,提升人工繁育水平和种质资源技术水平,减少野生生物资源消耗,推进替代资源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新作物、新品种、新品系、新遗传材料和作物病虫害发展动态调查研究,建设改造一批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市县样板、体验地和自然教育基地,推进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转化,积极探寻市场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和可持续经营,将资源优势、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绿色工业和健康休闲产业等经济优势,形成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
(八)形成全民保护生物多样性新格局。开展生物多样性知识、典型案例、重大项目成果等宣传,推动科普教育,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拓宽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监督渠道,完善公众监督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违法活动举报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相关热点问题。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提升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依托保护成效明显、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自然保护区、标本馆(库)、植物园、动物园、收容救护中心等,打造一批有特点、有亮点、有看点的生物多样性“示范窗口”,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倡导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搭建公众参与平台,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贺兰山及周边区域。该区域位于宁夏北部,包括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林场和治沙林场,中宁县(余丁乡、石空镇、渠口农场、白马乡、鸣沙镇)。贺兰山位于西鄂尔多斯-贺兰山-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是西部重要的气候和植被分界线,也是国务院确定的水源涵养林区、宁夏平原防风防沙生态屏障。主要保护干旱山地自然生态系统及其珍稀动植物资源,特别是四合木、斑子麻黄、沙冬青等珍稀植物及其生境,雪豹、马麝等珍稀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以青海云杉为主的水源涵养林,以及体现森林植被呈垂直带谱分布的典型自然地段和典型自然景观。
(二)六盘山及周边区域。该区域地处宁夏南部,包括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兴仁镇、嵩川乡),中宁县(徐套乡)、海原县,六盘山、云雾山、月亮山、南华山、西华山,位于国家六盘山—子午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六盘山为国务院确定的黄土高原重要水源涵养地,也是自治区规划的水源涵养区和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屏障。主要保护水源涵养林生态系统、典型草原生态系统与牧草种质资源;四叶重楼、桃儿七、杓兰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林麝、黑鹳、胡兀鹫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三)罗山及周边区域。该区域位于宁夏中部干旱带,涉及中卫市沙坡头区、盐池县、灵武市、吴忠市红寺堡区和同心县。现有宁夏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盐池花马池国家森林公园、灵武国家地质公园、宁夏滩羊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盐池沙地旱生灌木园。罗山属于国务院确定的水源涵养林区,是宁夏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安全屏障,也是黄土高原半干旱区典型草原生态系统的天然本底和牧草种质资源基因库。主要保护以青海云杉、油松为代表的荒漠区域典型森林生态系统;荒漠草原为代表的典型自然景观;发菜、蒙古扁桃、沙芦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荒漠猫、猎隼、大斑霾灰蝶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四)黄河宁夏段河湖湿地区域。该区域包括黄河干流宁夏段及清水河、苦水河、都思兔河等黄河支流及其周边河湖湿地,如黄河外滩湿地、吴忠市黄河湿地等河流湿地;沙湖、星海湖、香山湖等湖泊湿地;渔光湖、冬至河等湿地。现有沙湖自然保护区、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及黄河青石段大鼻吻鮈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湿地生态系统,黑鹳、遗鸥、大天鹅等珍稀水禽,兰州鲇、北方铜鱼等鱼类种质资源。
优先行动1: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健全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法规体系,适时制定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制修订自然保护地管理、种质资源管理、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推动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规定。制定实施适用于不同类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激励政策。到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专栏1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优先项目 |
1.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规体系 梳理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制建设成效评估和空缺分析,积极推进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森林、湿地、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以及农业、林业、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完善生物多样性相关法规体系。 |
优先行动2:建立生物多样性治理体制机制。推进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办法》,完善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协调机制。落实黄河宁夏段上下游跨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甘肃、内蒙古共同设立省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机制。建立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野生动物致害、防控、赔偿、救济制度。到2030年,自治区级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基本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完善。
专栏2 建立生物多样性治理体制机制优先项目 |
1.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协调机制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事项。落实报告制度,开展工作成效跟踪评估,调度、汇总年度工作进展和下一年工作计划。 |
2.落实黄河流域宁夏段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推进落实黄河宁夏段上下游跨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甘肃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共同设立省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根据水质考核指标实施补偿。探索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模式。支持地市建立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通过结对帮扶、产业转移、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促进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良性互动、利益共享。 |
优先行动3:完善生物多样性规划计划体系。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宁夏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夏建设、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领域中长期规划。编制《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规划》和“一河三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推动市(县、区)、重点区域、行业部门落实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和重大工程规划。制定宁夏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数指标体系及考核管理办法。到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自治区有关领域和各地中长期规划。
专栏3 完善生物多样性规划计划体系优先项目 |
1.市(县、区)、重要区域、行业部门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行动,实施防风治沙、水土保持、人工林近自然改造、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政策,明确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利用等主要内容。 |
2.宁夏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数构建 系统梳理自治区近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任务,明确主要内容,探索建立宁夏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数。开展实地调查,搜集相关数据,进行指数测算,并对结果进行解读。择机公开发布测算结果,逐步纳入有关体系。 |
优先行动4:加强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生物多样性宣传科普体系,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模式,推出具有宁夏特色的生物多样性重点融媒科普产品和生物多样性IP。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规规章、科学知识、典型案例、重大项目成果、特色物种的宣传普及,全方位讲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宁夏故事。建设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完善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的功能、设施,构建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示范窗口。到2030年,社会及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专栏4 加强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传 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生物多样性科普节目、栏目、读物及产品,以雪豹、白尾海雕、大鸨等为重点,拍摄生物多样性纪录片。加强生物多样性科普宣讲专家队伍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专家学者“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志愿者系列行动。 |
2.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 结合地方特色生物资源,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沙湖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一批管理规范、各具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将生物多样性元素切实融入生态旅游、亲子互动等活动,拉近人与自然的连结。 |
3.宁夏生物多样性博物馆体系 充分依托现有自然博物馆、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地等,建设宁夏生物多样性博物馆体系,培养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推出一批具有鲜明生物多样性教育示范意义和激励作用的陈列展览,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学习体系。 |
优先行动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企业参与。科学评估企业经营活动的生物多样性影响,推动将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纳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内容,以及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等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引导采取可持续的生产模式,推进绿色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遵守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要求,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治理。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将生物多样性纳入项目投融资决策。鼓励企业加入工商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学习借鉴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和实践案例。倡导能源化工基地、重点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等园区企业进一步规范建设活动,鼓励通过“生物多样性+产业+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开发建设”等模式,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与产业发展有机利用融合。到2030年,基本建成企业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长效机制,生产经营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逐步降低。
专栏5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企业参与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示范 对风电、矿产资源、水利、交通运输开发等有代表性的行业企业,识别其相关业务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并定期监测、评估和透明地披露其生物多样性依赖程度、影响和风险。建立企业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报告框架和流程,提高生物多样性监管能力。加强项目成果宣传和推广,提升企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
2.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示范 选取医药制药、农业、园艺、化妆品和生物技术等有代表性的行业企业,探索建立企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机制和程序,编制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合作协议模板,为建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相关制度提供示范。 |
优先行动6: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群团组织动员作用,推进生物多样性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壮大生物多样性志愿服务力量,广泛动员职工、青少年、妇女、退役军人等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鼓励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或专栏,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推进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机制,强化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相关热点问题。到2030年,全民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氛围基本形成,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公民自觉行为。
专栏6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方案制定 根据宁夏生物资源特色,评估宁夏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的现状及问题挑战,以问题为导向,以全民参与为目标,促进制度、技术、行动等方案落地,有效推动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
2.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科学平台建设 借助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特别是赏花、观鸟活动的热情,搭建统一的生物多样性公众科学平台,提供不同节点的生物多样性查阅、浏览、展示、共享、知识科普、投诉举报、志愿者服务等参与功能,为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端口和载体。 |
优先行动7:严格生态空间管控。落实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强化“三区三线”管控,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督,筑牢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管控,开展动态监测及保护成效评估,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建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作为分区管控的重要依据,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道水域、岸线和滩区生态建设,划定岸线功能分区,强化用途管制,严控开发强度,统筹保护河道自然岸线。开展大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外来入侵物种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完善评价方法,提出降低环境影响的可行性对策,明确保护责任。到2030年,形成统一有序的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
专栏7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管 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建立更新调整、跟踪评估等常态化工作机制。 |
2.生态保护红线监测、评估与监督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 |
优先行动8: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目标,遵循自然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措施为辅,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栖息地保护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坚决打赢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在中卫市沙坡头区和中宁县实施沙化封禁保护,加快宁蒙边界腾格里沙漠锁边固沙林草带修复,推进环香山丘陵台地区域灌草补植。在石嘴山平罗县河东沙地、吴忠市盐池县、灵武市等区域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沿黄支流水土保持系统治理。以“一山(贺兰山)、一川(宁夏平原)、一河(黄河)”为重点区域,加快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实施引黄灌区农田林防护网、黄河护岸林改造提升。在中部干旱带的盐池、同心、红寺堡等县区,实施罗山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开展中部干旱带灌草植绿,退化灌木林补植补造和平茬复壮,退化草原补播改良、飞播种草。在固原市五县、区实施六盘山水源涵养林建设、灌木林改乔木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推进小流域系统治理,加快六盘山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到2030年,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森林覆盖率达到13.48%,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29%以上。
专栏8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廊道建设 通过生态通道、过鱼通道、植被修复、生境再造、种群调控(移除与拓展)等建设手段,连接自然保护区与外围有保护价值的区域,为荒漠猫、雪豹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生存提供所选择的空间。完善河道两岸湿地生态系统,科学推进河湖湿地水系连通,畅通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生态廊道。 |
2.“一河三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统筹河道水域、岸线和滩区生态建设,打造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等功能为一体的沿黄河绿色生态廊道。完善河道两岸湿地生态系统,以黄河滩地回收治理为重点,推进河湖湿地水系连通。实施贺兰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罗山区域分级管理,科学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六盘山“山水”工程项目。 |
3.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评估 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成效评估标准体系。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工程的成效评估,识别问题和空缺,提升恢复成效。 |
4.防沙治沙能力提升 编制宁夏防沙治沙规划,持续采取围栏封育、补播改良、封沙育林育草、人工造林种草等工程措施,防治用结合,加强现有植被保护和退化植被修复的同时,通过积极探索发展沙漠光伏、沙漠旅游等特色产业,促进沙漠生态功能转化增值。 |
5.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实施“百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采取禁牧封育、免耕补播、松土施肥、鼠虫害防治等措施,加快退化草原植被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在水土条件适宜地区,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鼓励和支持人工草地建设,恢复提升草原生产能力,支持优质饲草基地建设,促进草原生态修复与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 |
6.六盘山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精准提升 通过天然林保护、未成林封育管护等措施,实施密度过大人工纯林间伐、密度过低人工纯林近自然改造,促进形成多样性植物群落,构建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
优先行动9:优化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全区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推进贺兰山、六盘山国家公园创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珍稀濒危物种、旗舰物种、指示物种、宁夏特有物种的保护监管。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外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小区、保护点建设。探索公益治理、社区治理、共同治理等治理方式,支持形式多样的民间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完善自然保护地监测站点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到2030年,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1.41%以上,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专栏9 优化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体系优先项目 |
1.自然保护地智慧化建设 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系统及巡护系统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布设监控设备、开发应用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
2.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 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状况与成效调查评估,识别保护空缺。加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原生境、重要鸟类迁徙通道、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及生存环境等就地保护。“十四五”期间,划建14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加强管护监测。 |
3.黄河宁夏段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和修复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三场一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野生动物保护栖息地等所在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严格生态缓冲带监管和岸线管控,推动清退、搬迁与生态保护要求不符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实施珍稀濒危野生经济鱼类产卵场、栖息地生境的修复工程。 |
优先行动10: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完善以植物园、动物园、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为主的迁地保护体系。推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及新发现、新纪录、宁夏特有野生动植物资源无损性抢救收集,开展珍稀濒危动植物基因库建设,推进自治区农作物、畜禽、水产三大核心库建设。强化新技术应用,加强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种质资源活力与遗传完整性监测,及时繁殖与更新复壮,开展驯养繁殖研究。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体系,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稳中有升,物种抢救性保护取得成效。
专栏10 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优先项目 |
1.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状况评估 开展各类野生植物迁地保护体系建设成效评估,掌握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及野外回归状况,识别保护空缺。评估动物园、收容救护机构等对野生动物迁地保护的贡献及存在问题,建立迁地保护种群的物种谱系和繁育档案,推动形成较为完善的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体系。 |
2.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摸清自治区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及主要性状等基本情况,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性能测定,建立自治区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 |
3.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 实施自治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开展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持续性抢救保护、恢复和扩大种群行动。加强野生种群栖息地建设,开展野外调查与监测。 |
4.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工程 在银川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建设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全区范围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从基础设施、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保障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
优先行动11: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和预警,定期发布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严格防控外来入侵物种。加强产地检疫和疫点处治,推广精准化、规范化的防治措施,从源头控制有害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和蔓延。加强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环境风险检测、识别、评价和监测,强化河湖生态预警监测,提升病原微生物、疫源动物、转基因生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农林作物病虫鼠害和动物疫病风险防控。因地制宜实施刺苍耳、欧洲千里光、稻水象甲、苹果蠹蛾、西花蓟马等重大危害物种物理清除、喷施药剂、生物防治等防治措施,推进有效治理。到2030年,摸清自治区外来入侵物种动态变化规律情况,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专栏11 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优先项目 |
1.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持续开展自治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建立由自治区海关、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的外来物种联动监管机制。 |
2.重要外来入侵物种阻截防控与综合治理 加强入侵物种分析研判扩散路径和入侵趋势研究,开展综合防控,提高重要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治理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的入侵抵抗力和入侵防控成效的可持续性。 |
优先行动12: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源头防治、“四尘”同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五水”共治,健全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控水资源、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生态环境。以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为载体,实施“六废”联治,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违规堆放点的排查和清理,拓宽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控制化肥、农药、兽药等使用量及废弃物产生量。分领域、分区域、分阶段实施禁塑限塑制度,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实施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提高新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到2030年,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入黄口水质全部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污染物、有毒有害无机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专栏12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与污染协同治理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将生物多样性相关指标纳入污染防治过程。强化大气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强化源头污染治理、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以及城市、县城和农村的综合治理。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
2.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 在吴忠市利通区和固原市彭阳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重点开展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评估、监管平台建设等工作,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
优先行动13: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协同治理。通过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和基于生态系统的方法(EbA),增强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聚焦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科学评价自治区林草碳汇发展潜力,建立完善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机制,推动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加强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建设,加强对常见气象灾害、森林灾害、农业灾害、地质灾害的监测及预警预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提升气候变化下生物多样性风险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到2030年,减缓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碳汇能力和气候韧性持续提升。
专栏13 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协同治理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对气候变化适应机制研究 增强“一河三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气候敏感区的气候韧性,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和预报预警技术研发,开展生物多样性对气候变化自然适应过程、能力和措施,以及物种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机制研究。 |
2.节约粮食、水资源和能源 聚焦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消费5个粮食产业的关键环节,推动节粮减损。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鼓励再生水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削减非电力燃料用煤,大力推进电气热网建设、改造,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火电、钢铁、煤炭、化工、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等传统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工程,改造一批重点用能单位项目。 |
优先行动14:促进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强化对生物资源的发掘、整理、检测、筛选和性状与功能评价,开展重要农业遗传资源的产量、品质、抗性、适应性等性状鉴定,以及新作物、新品种、新品系、新遗传材料等调查研究,开展品种审(认)定与授权申报,加强自治区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建立本土生物基因库。开展具备扩繁利用价值的林木、食用菌、野生花卉和药用植物等生物资源的人工培育,减少野生生物资源消耗。积极开展濒危、特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筛选和扩繁,加强濒危珍稀中药材资源野生抚育和人工种植驯化技术研究。提高种质资源品种改良生物技术水平,推进酿造、燃料、环境、药品等方面替代资源研发,促进生物资源科技成果转化。到2030年,种质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专栏14 促进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优先项目 |
1.农业种质资源普查 加快推进自治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摸清资源家底,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发布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和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报告。 |
2.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现有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水产种质资源精准鉴定、深度评价和开发利用,建设种质资源数据库,加快地方特色新品种选育与应用。开展野大豆、黄果枸杞、扁桃等野生植物的原生境保护。 |
3.药用植物资源调查与保护 对宁夏1100余种野生及主要栽培的中药资源开展资源调查,建立药用植物资源数据库。加强野外资源收集,开展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评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重要药用价值的种质资源,如锁阳、榆中贝母等具有潜在开发价值的药用植物,开展人工种植。 |
4.珍稀濒危鱼类迁地保护与繁育研究 建立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观测站,加大兰州鲇、北方铜鱼等珍稀濒危鱼类人工救护繁育技术研究,开展水域生境变化对鱼类生存的影响和鱼类响应机制的研究,有效保护和恢复黄河水生生物多样性。 |
优先行动15:规范生物多样性经营活动。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人工繁育培育利用、生物质转化利用、农作物和森林、草原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绿色产业发展,引导规范利用生物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可持续管理,强化野生物种资源保护可持续利用监管。积极协同对局部地区野猪、岩羊种群数量明显偏大、已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或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的岩羊等野生动物,在试点基础上建立种群调控限额制度,推动化解人与野生动物冲突。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和可持续经营,培育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和生态资产交易市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三品一标”农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探索制定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前提下,开展自然教育,打造旅游和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模式,提升生态产品价值,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到2030年,基本实现生物多样性活动经营友好化、规范化。
专栏15 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经营活动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友好经营活动 探索“生物多样性+旅游研学”“生物多样性+生物经济”等模式,打造沙湖等一批生态景区,创新开展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生物多样性产学研试点建设,规范开展生物多样性活动。 |
优先行动16: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绿色发展。培育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和生态资产交易市场,培育壮大生态旅游、康养运动、生态服务等生物多样性保护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原字号”“老字号”“宁字号”等农产品,推进生态富民。到2030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断拓展,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系统多样性明显提升。
专栏16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优先项目 |
1.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与编目 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保护开发利用等本底现状,形成自治区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
2.区域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集成与推广 整合自治区各市(县)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技术和方法,探索生物多样性优势向产业优势高质量转化的路径和模式,整理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推进自治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
3.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及经营 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绿色发展,针对苗木产业、菌草产业、中蜂养殖、中药材种植、特色农林等具有突出特色和显著优势的生态产品,深入挖掘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将上下游各类生态产品纳入品牌范围,加强品牌保护和可持续经营,增强区域生态品牌影响力。 |
优先行动17:保护和利用城市生物多样性。开展城市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多样性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调查评估,推动城市生物多样性常态化监测。推进实施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蓝绿空间及生态廊道建设,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自维持能力,增强本地生物多样性、生态连通性和完整性,改善人类健康和福祉,增进城市居民与自然的联系。加强城市物种及遗传资源的迁地与就地保护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城市外来入侵物种风险防控、人兽接触及疫病传播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等各类示范创建。到2030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城市发展模式初步建立,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蓝绿空间面积、质量和连通性大幅提高。
专栏17 保护和利用城市生物多样性优先项目 |
1.城市物种栖息地保护和修复 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鼓励使用沙枣、国槐、黄刺玫等乡土物种,丰富植物结构层次,营建近自然的栖息地环境,增强城市蓝绿空间的面积、质量、生态连通性和完整性。 |
优先行动18:建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开展生物遗传资源调查,编制生物遗传资源名录,建立健全种质资源登记制度,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加强跨部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获取、利用、进出境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生物遗传资源对外提供和合作研究利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生物遗传资源的采集、利用和对外输出行为。推动公益性生物资源开放共享,创新地方优势种质资源开发与惠益分享模式,明确开发成果权属和收益分配方式,推进地方特色优势种质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培育和保护力度。到2030年,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基本建立,地方特色生物遗传资源挖掘、培育和保护不断增强。
专栏18 建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优先项目 |
1.生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机制建设 编制重点监管生物遗传资源名录。明确宁夏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适用性范围,制定生物遗传资源和惠益分享管理制度。成立生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专家委员会,就生物遗传资源重大政策制度、规划计划及审批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
优先行动19:推动传统知识和文化传承发展。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相关传统知识调查编目,对畜禽品种资源、医药、传统农业技术、传统文化和习俗等具有较高价值的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依托生物多样性体验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传承体验中心等,培育一批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教育体验基地,支持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及相关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挖掘传统知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等的价值,推动传统知识传播、传承、科学研究和产业开发,鼓励具有典型传统文化特征的农业种质资源、食品、中药、工艺产品等依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登记和申报,强化认定管理,加大保护传承力度。完善传统知识传播和开放发展体系,加强具有宁夏特色的生态文化传承,推进传统知识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到2030年,新增一批生物多样性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保护和传承进一步加强。
专栏19 推动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和文化传承发展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抢救性保护 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传统作物、畜禽品种资源、医药、传统农业技术、传统文化和习俗等传统知识数据信息库,开展数字化、影像化记录研究,为传统知识的保护、传承与应用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
2.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传承示范 选取有代表性的地区或典型物种,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的研究,挖掘传统知识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适应、乡村振兴的价值,开展基于传统知识与现代技术方法有机融合的生态系统适应性管理示范,培育一批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研学体验基地、文化创意产品,筛选典型案例并进行推广。 |
优先行动20: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统筹衔接各类资源调查工作,开展贺兰山、六盘山等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黄河(宁夏段)重点生态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的调查。推进农作物和畜禽、水产、林草植物、药用动植物、菌种等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及时调整并发布宁夏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定期更新生物物种及生物遗传资源名录,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到2030年,完成全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编目和重点遗传资源普查,摸清生物多样性底数。
专栏20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优先项目 |
1.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调查 研究分析现有生物多样性调查空缺并针对性开展调查,开展高等植物、鸟类、哺乳类、两栖爬行类、昆虫等生物物种调查,探索开展野生生物遗传多样性调查,持续推进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植物、药用动植物、菌种等种质资源调查,摸清资源种类、分布、数量、濒危状况、保护利用情况等,依据调查成果及时编制或更新相关名录。 |
2.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基线调查 开展自治区重要生态系统指示性物种专项调查,例如青头潜鸭、红嘴鸥、卷羽鹈鹕、苍鹭等指示性物种基线调查,建立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指示物种清单,以及青蛙、蚯蚓和蜜蜂等重要功能物种的基线调查。 |
优先行动21:推动生物多样性常态化监测。充分依托现有各级各类监测站点和监测样地(线),逐步建立覆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涵盖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和重要保护物种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在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等重点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在黄河流域宁夏段重点断面推动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底泥监测、河湖生态缓冲带、河湖生态用水保障和湿地恢复遥感监测,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提高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能力。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的指示物种清单并进行长期监测。加大宁夏智慧林草云平台等项目研究和设施建设力度,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为依托,结合现地调查、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应用,建立全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测信息云平台。到2030年,实现重要生态系统和重点生物类群常态化监测,基本建立覆盖全区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
专栏21 推动生物多样性常态化监测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建设 统筹规划监测项目、工程、方案,整合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的生物多样性监测站点、设施、相关数据信息,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 |
2.推进生物多样性遥感监测 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场巡查等监测手段,对自治区重要物种、重要物种栖息地和植被类型等开展大尺度、长时序、多层次的遥感监测,掌握重要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基本情况和变化趋势。 |
3.重点区域鸟类监测 开展黄河宁夏段、银川市兴庆区黄河外滩湿地、吴忠市黄河湿地、盐池哈巴湖湿地等湿地水鸟同步调查常态化监测。 |
优先行动22: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每五年发布一次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建议和策略。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体系,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典型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落实年度进展报告制度,跟踪评估《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执行进展。开展大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生物技术应用、环境污染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到2030年,形成较完善的生物多样性评估体系,基本建立覆盖重要生态系统、重点物种和重要生物遗传资源的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发布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
专栏22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状况动态评估 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典型区域的生态系统,以重点物种及栖息地变化趋势、保护成效为重点,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以及生态系统状况调查,及时掌握全区和典型生态系统的面积、结构、功能、胁迫和生态问题的现状及其变化特征。 |
2.重大工程建设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 在重大风电项目、矿产资源开发、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等重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保护和修复措施,助力重大工程高质量建设和生物多样性高水平保护。 |
优先行动23:加大生物多样性执法监督力度。健全生物多样性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开展跨部门和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实现执法信息共享互通。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化自治区级生态环保督察实践,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清风”“中国渔政亮剑”“昆仑”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破坏林地、草原、湿地和水域,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分级管理、应急处置、挂牌督办等机制,对破坏生物多样性相关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实施特许猎捕证制度、采集证制度、驯养繁殖许可证制度等重点野生动植物利用管理制度。到2030年,生物多样性执法监督能力显著增强。
专栏23加大生物多样性执法监督力度优先项目 |
1.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执法行动 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从事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交易活动行为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切断非法获得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的渠道,规范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行为。 |
2.“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 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推动建设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结合遥感、无人机等手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 |
优先行动24:推进生物多样性智慧治理。依托宁夏智慧林草云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系统管理、集成展现和深度挖掘。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级各类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汇聚融合,促进社会生物多样性数据资源上传整合,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数据共享。推动智慧治理模式创新,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研发动态监测、趋势研判、影响评估、预测预警等功能模块,提升生物多样性智能感知、精准监管和系统治理能力。到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专栏24推进生物多样性智慧治理优先项目 |
1.推进建设生物多样性数字化信息平台 整合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的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逐步完善宁夏智慧林草云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促进资源共享。 |
优先行动25:加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生物多样性基础科研条件建设,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产学研基地和技术研发推广平台。加大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领域东西部科技合作力度,以科技创新支撑现代种业发展,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收集、发掘、保护和利用。加大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研究和创新,提高种质资源品种改良生物技术水平。支持区内高等院校加强生态环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联合企业引进培养一批多学科交叉融合的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库建设。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专业培训,拓宽培训渠道,提高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决策水平。到2030年,生物多样性基础科研和应用技术研究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形成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夯实。
专栏25加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优先项目 |
1.探索设立生物多样性科技专项 探索设立生物多样性科技专项,加强生物多样性研究的成果应用示范。 |
2.生物多样性学科和人才建设 完善生物多样性领域相关学科建设体系,通过专项资金资助、专业技术培训加强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培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市级青年优秀人才。鼓励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自学考试等方式,参加脱产、函授学习,切实提高队伍的学历层次。 |
优先行动26: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强化财政资源的统筹调度和优化配置,根据需要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予以重点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等模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强化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补偿机制,完善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交易可抵押变现的补贴制度。鼓励生态项目采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建设,推动企业(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项目投入。到2030年,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资金投入水平、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明显提升。
专栏26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金融政策工具研究、试点与示范 研究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及弊端,开展金融工具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用分析,完善相关政策工具,发挥金融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化资源配置作用,创新融资模式,开展生物多样性金融工具试点与示范,总结推广有效经验。 |
优先行动27:促进国内外合作交流。积极对接国家生物多样性治理工作,引入先进理念、经验和技术,依托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成效评估、生物安全等领域加强合作。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介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成功案例,吸引国际优质资源参与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到2030年,国内外合作交流进一步加强,打造生物多样性相关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
专栏27促进生物多样性合作交流优先项目 |
1.生物多样性保护交流与合作 借助各种大型国际会议,开展宁夏枸杞、盐池滩羊、葡萄酒等宁夏老字号产品宣传,积极分享宁夏防风治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增效成功案例,认真学习国际、其他省市物种保护和种质资源可持续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新理念,提高适应性,提高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水平。 |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强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各市县落实《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目标任务,定期开展优先领域、优先行动评估,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政策引领。明确法治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全面提高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持续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顶层规划,融入各地区、各有关领域中长期规划,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各项规划政策有效实施。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现有科技成果、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教学和人力资源优势,开展多形式技术合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可持续利用领域基础学科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和关键技术进行多学科联合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四、加大资金保障。各地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投入长效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给予大力支持。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资源调动力度。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政府、社会、企业、金融机构等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切实发挥政府资金带动效应和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本行动计划自2024年9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咨询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电 话:0951-5160985
传 真:0951-5160988
邮 箱:nxsthjtbgs@163.com
相关政策解读详见:一图读懂 | 关于印发《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