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30 10:04 点击:
文章来源:一、监测概况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7〕16号)通知精神,宁夏五地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2年第一季度对辖区内废气、废水等污染源企业开展了执法监测。
二、监测开展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全区22家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数据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报。
(1)废水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15家,达标率100%。
(2)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7家,其中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6家,达标率100%;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企业4家,达标率100%。
附件:
1.宁夏2022年第一季度废水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2.宁夏2022年第一季度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3.宁夏2022年第一季度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一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