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12-03 16:56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真:0951-5160967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技楼新增核技术利用项目 |
中卫市沙坡头区 |
中卫市人民医院 |
报告表 |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
项目拟在医技楼地下一层使用2台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最大能量为10MeV,均为Ⅱ类射线装置;拟在医技楼一层使用2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最大管电压均为125kV,最大管电流均为1000mA,为Ⅱ类射线装置;拟在医技楼地下一层使用99Mo-99mTc发生器及18F开展放射诊疗,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85E+07Bq,为丙级非密封工作场所。 |
主要环境影响为γ射线、X射线、β表面污染、放射性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液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影响。通过混凝土墙体、铅玻璃等设施对射线进行屏蔽;通过工作场所分区、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工作状态显示等设施杜绝对工作人员及公众产生误照射;通过设置放射性衰变池对放射性废液进行处置;制定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严格辐射工作日常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