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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11月8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11-08 15:11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118日我厅拟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8日-201911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 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宁东国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10kV输电线路工程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吴忠市盐池县境内

宁夏宁东国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报告表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长2×26km国兴110kV升压站-青龙山110kV输电线路工程

()国兴110kV升压站扩建2110kV出线间隔工程

(一)电磁环境:路径选择阶段听取当地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升压站间隔扩建处和线路沿线的电磁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集中清运;塔基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少量余土用于塔基防渗土。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2

宁夏兴胜新能源有限公司110kV输电线路工程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吴忠市盐池县境内

宁夏兴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表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长26km兴胜110kV升压站-青龙山110kV输电线路工程

(一)电磁环境:路径选择阶段听取当地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避让周边民房等措施,确保线路沿线的电磁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集中清运;塔基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少量余土用于塔基防渗土。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恢复原有土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