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1-05-12 10:44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宁夏宁东江汉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吴忠市盐池县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供电公司 | 报告表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一)新建长2×6.2km(架空)+2×0.55km(地下电缆)江汉330千伏变电站至白芨滩甲、乙双回110千伏线路工程。 (二)新建长1×4.2 km江汉330千伏变电站至新区乙线单回110千伏线路工程; (三)新建长1×45.6km江汉330千伏变电站至先锋变单回110千伏线路工程。 | (一)电磁环境:线路路径选择听取沿线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优化路径选线方案,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的控制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开了集中的居民区,并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控制导线对地距离等,确保线路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噪声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塔基施工时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将塔基尽量设置在空地、植被较为少的区域,减少对土地的影响。保存塔基开挖处的表层土,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少量余土作为塔基防渗土。在生态红线区域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设置牵张场地,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 / |
2 | 宁夏宁东马斯特鸦儿沟风电110千伏送出工程 |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吴忠市盐池县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供电公司 | 报告表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一)新建长1×41km宁夏宁东马斯特鸦儿沟风电单回110kV送出工程; (二)改扩建1回青龙山33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工程。 | (一)电磁环境:线路路径选择听取沿线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优化路径选线方案,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的控制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其环境敏感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减轻施工噪声影响。通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方式,确保线路周围及其敏感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塔基施工时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严格按设计的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保存塔基开挖处的表层土,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少量的余土作为塔基防渗土。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 / |